泰嘉股份: 关于对外担保的进展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4-10 00:0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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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843   证券简称:泰嘉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4
          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担保,占公司 2024 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 117.30%。实际
对外担保余额为 80,300 万元,占公司 2024 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
资产的 58.14%,敬请投资者关注风险。
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之情形。
  一、担保情况概述
  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4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度为子公司提供
担保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子公司雅达电子(罗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罗
定雅达”)提供担保,预计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35,000 万元,担保范围包括
但不限于申请综合授信(包含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等)、融资租赁
等融资或开展其他日常经营业务等。
  上述担保事项授权期限自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以内
有效。在上述额度内发生的具体担保事项,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全
权办理具体担保协议及其他相关法律文件业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6 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
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16 日召开的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
  二、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以下简称“招商银行佛山分
行”)签订了《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编号:757XY260331T00021801),
为罗定雅达与招商银行佛山分行签订的《授信协议(适用于流动资金贷款无需另
签借款合同的情形)》(编号:757XY260331T000218)约定的授信期间(授信
期间为 36 个月,即 2026 年 4 月 2 日起到 2029 年 4 月 1 日止)内,为罗定雅达
在《授信协议》项下所欠招商银行佛山分行的所有债务,提供最高额人民币 10,000
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保证期间为:自担保书生效之日起至《授信协议》项下每笔贷款或其他融资
或招商银行佛山分行受让的应收账款债权的到期日或每笔垫款的垫款日另加三
年。任一项具体授信展期,则保证期间延续至展期期间届满后另加三年止。
   担保/保证范围:招商银行佛山分行根据《授信协议》在授信额度内向罗定
雅达提供的贷款及其他授信本金余额之和(最高限额为人民币 10,000 万元整),
以及相关利息、罚息、复息、违约金、延迟履行金、保理费用、实现担保权和债
权的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主要包括但不限于:
情形)》项下具体业务中尚未清偿的余额部分;
招商银行佛山分行应罗定雅达申请开立的以第三方为被担保人的保函)/海关税
费支付担保/票据保付、提货担保函等付款义务而为罗定雅达垫付的垫款本金余
额及利息、罚息复息、违约金和迟延履行金等,以及为罗定雅达所承兑商业汇票
提供保贴所形成的罗定雅达对招商银行佛山分行的债务;
基于罗定雅达签发的债权凭证/无条件付款承诺而享有的债权)及相应的逾期违
约金(滞纳金)、迟延履行金,及/或招商银行佛山分行以自有资金或其他合法来
源资金向罗定雅达支付的应收账款融资收购款及相关保理费用;
外付款本金余额及利息、罚息、复息、违约金和迟延履行金等;
境外融资或跨境贸易直通车等跨境联动贸易融资业务时,依据具体业务文本约定
为归还联动平台融资而做出的押汇或垫款(无论是否发生在授信期间内)及利息、
罚息、复息、违约金和迟延履行金等;
支机构向受益人转开信用证的,该信用证项下招商银行佛山分行履行开证行义务
而为罗定雅达垫付的垫款及因该开证所发生的进口押汇、提货担保债务本金余额
及利息、罚息、复息、违约金和迟延履行金等;
负的全部债务;
金余额及相应利息、罚息、复息、违约金和迟延履行金等;
律师费、公告费、送达费、差旅费、申请出具强制执行证书费等)及其他一切相
关费用。
信用证、保函、票据等项下债务(无论该等旧贷、信用证、保函、票据等业务发
生在授信期间内还是之前)。
  上述担保金额在公司股东会审批担保额度范围内。
  三、累计对外担保情况
占公司 2024 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 117.30%。实际对外担
保余额为 80,300 万元(含本次担保金额),占公司 2024 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
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 58.14%。上述担保均为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的担
保,公司不存在为合并报表范围外公司提供担保的情况。
而应承担损失之情形。
  四、备查文件
  《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
  特此公告。
                    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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