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先导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
同时遵守《上海先导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公
司《独立董事制度》等制度规定,勤勉尽责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和义务,积极
出席公司股东会、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公司董事会及其专门
委员会各项议案,并对公司相关会议审议的重要决策事项发表了公正、客观的独立
意见,为公司的经营决策和规范化运作提出了合理的意见和建议,切实维护了公司
的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将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万华林:男,1976 年 11 月出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上海财经大学会计学博士。本人在公司治理与公司财务等方面具有扎实的理论功底
和丰富的研究成果。曾任华东理工大学教师,香港中文大学制度与公司治理研究中
心助理研究员,香港中文大学经济金融研究中心博士后、副研究员,上海立信会计
金融学院讲师、副教授、教授,宁波横河模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联德精密材
料(中国)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哈森商贸(中国)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鼎
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艾艾精密工业输送系统(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
董事,上海万业企业股份有限公司(现已更名为上海先导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5 年 1 月至 2026 年 3 月期间任上海先导基电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现任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会计学院特聘教
授、校党委委员、校学术委员会委员、会计学院学术委员会委员,兼任上海新研工
业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西原环保(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江证券(上海)资
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中饮巴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是财政部“全国会计
领军人才”(学术类)、上海市“曙光学者”、上海市“浦江学者”,曾获宝钢
“优秀教师奖”、上海市教育发展基金会“育才奖”。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情况的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或其附属企
业任职,且未在公司关联企业任职;没有为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
询等服务。截至本报告披露日,本人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
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
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适合
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本人具备《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
程》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所要求的独立性和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且
在履职过程中能够确保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
利益,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事项时,与公司及相关方保持密切沟通,细致研读相关资料,认真审议每项议案并
就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对所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了同意票,未对董事会的各
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提出异议。同时,本人充分利用自身在公司治理与公司财务
领域的专业知识,结合公司运营实际,客观、独立、审慎地行使独立董事权力,以
此保障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
报告期内,本人参与的董事会、股东会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
参加董事会情况 参加股东会情况
姓名
万华林 本年度应 亲自出席 委托其他 缺席次数 本年度召 参加股东
出席董事 次数(包 董事出席 开股东会 会情况
会次数 括通讯方 次数 次数
式)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 8 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3 次董事会提名委员会、4 次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 次董事会战略委员会、6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各次
专门委员会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相关事项的决策均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
序和披露义务,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
司独立董事,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对涉及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关联交易、
内部控制等事项进行认真审查,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与自身
履职需求进行现场办公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与义务,对公司重大事项进行深入了解
与讨论,并在独立、客观、审慎的前提下发表表决结果。履职所需资料公司均积极
配合提供,保障了独立董事所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
报告期内,本人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类型 召开次数 实际出席次数
审计委员会 8 8
提名委员会 3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4 4
战略委员会 2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6 6
注:“--”代表该独立董事非委员会成员。
报告期内,本人通过电话、邮件、微信等多种方式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定期获取公司最新运营情况,同时利用参加
董事会、股东会及其他工作时间定期到公司进行现场办公和考察,累计开展现场工
作 17 天,时刻关注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
的影响,积极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的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以及内部
控制体系的建设情况。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和独立董事的沟通,积极配合并支持本
人的工作,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董事会办公室为保证本人独立董事有效行使职权提供
了必要条件,对本人要求补充的资料能够及时进行补充或解释,为本人履行职责提
供了较好的协助,确保本人履行相应职责时能够获得足够的资源和必要的专业意见。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全资子公司参与发起设立股权投资基金
暨关联交易、租赁设备暨关联交易等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查,重点对关联交易的交易
价格公允性、必要性等方面进行审核,发表了意见,认为其符合《公司法》《证券
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市场价
格公允,有利于公司的业务发展,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没有损害公司其他股东特
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报告期内,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
规定,对公司对外担保事项进行判断和审核。本人认为公司能够严格按照中国证监
会相关通知要求和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规范对外担保行为,控制
对外担保风险,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存在违规担保及资金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的情形。
(三)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
告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4 年年度报告》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2025 年半年度报告》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及时、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
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上述报告均经过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过
半数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
了书面确认意见。本人结合自身财务专业知识,对公司定期报告的财务数据、会计
处理等进行了审慎核查,认为公司财务会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
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四)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信息披露情况进行了持续关注与监督,公司信息披露制
度健全,且能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执
行,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及时、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除上述事项外,本人任职期间还重点关注了关联交易、股权出售、会计师
事务所变更等可能影响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利用自身在公
司治理与财务领域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对相关事项进行审慎客观审查,在董事
会会议上发表专业意见,促进董事会决策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切实保护中小股东利
益。
(五)变更会计师事务所
师事务所的议案》,本人认为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审慎性、独立性、客观性,综
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和审计需要,且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具备相应的审计资质和
专业能力,可以在工作中秉持客观、独立、公正的审计原则,能够满足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公司变更该会计师事务所为
(六)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事项
于选举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副董事
长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及主任委员的议案》
《关于聘任公司总裁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首席
财务官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的议案》,完成了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工作。公司董
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董事选举程序、高级管理人员聘任程序合法有效。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自身在公司治理、财务领域的专业优势,站在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角度,忠实、
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决策咨询作用,推动公司不
断完善治理结构,规范公司运作流程,提高公司运作水平,切实维护了全体股东的
合法权益。报告期内,公司管理层运作规范,内部控制体系较为完善,信息披露工
作合规,重大事项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未发现损害公司及
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股东的沟通交流,密切关注公司的生产经营、重大投资、关联交易等事项,充分利
用自身专业能力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提升公司董事
会的科学决策能力和风险防控能力,推动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切实维护公
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万华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