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先导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夏雪作为上海先导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
事,在任职期内,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等法律、规范性文件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公司
《独立董事制度》等规定,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切实维护公司
以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夏雪,女,中共党员,1968 年 1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华
东政法大学法学博士。本人在证券市场监管、上市公司治理、证券法律制度研究等
领域拥有扎实的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实践经验。曾任上海市第二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
师,上海证券交易所执行经理,上海航运运价交易有限公司副总裁;现任上海至合
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中国建材(3323.HK)独立董事,上海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上海万业企业股份有限公司(现已更名为上海先导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
任职,亦不在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及其附属单位任职,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
司股份;不存在为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情形;除独立
董事津贴外,未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人员处取得额外的、未
予披露的利益,不存在《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规定的影响独立性的其他情
形。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本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
所惩戒;经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公司
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董事会 11 次、股东会 4 次。本人严格履行履职义务,
按时出席相关会议,具体出席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
参加董事会情况 参加股东会情况
姓名
亲自出席
本年度应 委托其他 本年度召
次数(包 出席股东
出席董事 董事出席 缺席次数 开股东会
夏雪 括通讯方 会情况
会次数 次数 次数
式)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主动了解公司经营管理全貌,认真审阅每次董事会、股东
会的议案资料,与公司管理层就议案核心内容充分沟通研讨,依托自身在证券法律、
上市公司治理领域的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为董事会决策提供专业建议。本人认为,
定,重大经营决策及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完备的审批程序,本人对董事会所有议
案及公司相关事项均无异议,均投赞成票。
(二)任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四
大专门委员会。2025 年,各专门委员会共召开 17 次会议,其中审计委员会 8 次、
提名委员会 3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4 次、战略委员会 2 次。
本人担任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集人职务,全程亲自出席任职委员会的所有
会议,不存在无故缺席情况。在委员会审议重大事项过程中,本人结合专业背景对
事项的合规性、合理性、公允性进行严格核查,充分发表专业意见,为委员会科学
决策发挥重要作用。具体出席情况如下:
报告期内,本人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类型 召开次数 实际出席次数
审计委员会 8 2
提名委员会 3 3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4 4
战略委员会 2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6 6
注:“--”代表该独立董事非委员会成员。
本人认为,公司各专门委员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合法合规,议案内容真实、
准确、完整,表决程序及结果有效,相关事项决策均履行了必要的审议和信息披露
义务,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要求。
(三)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6 次,本人均亲自出席,会议重点审
议关联交易、重大投资等相关议题。本人对会议审议事项的背景、必要性、合规性
及公允性进行全面核查,认为相关事项符合公司业务发展实际需求,遵循公开、公
平、公正原则,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均同意将相关
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四)与中小股东沟通及对公司现场考察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按照规定履行职责,高度关注公司日常经营、内部控制制
度完善与执行、董事会决议落地、财务状况等核心事项,切实维护中小股东权益。
积极参与公司股东会、业绩说明会等活动,认真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针对
股东关注的公司合规经营、重大项目进展、信息披露等问题,及时向公司管理层反
馈并督促其予以明确、详实答复。
本人结合公司经营实际,多次前往公司开展现场考察,累计开展现场工作 18
天,深入了解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合规运营、内部管理等实际情况,现场参
与公司组织的董监高专题培训;同时,通过电话、邮件、现场沟通等多种方式,与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业务部门保持密切联系,持续跟踪董事会决议执行、
信息披露、重大事项推进等情况。此外,本人时刻关注证券市场政策、行业发展环
境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及时掌握媒体报道、市场舆论中的公司相关动态,为公司规
范运作、合规经营提供合理化专业建议。
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独立董事履职工作,对本人的履职问询、核查需求均积极
配合,保障本人享有与其他董事同等的知情权,对本人关注的问题及时落实、跟进
并反馈,为本人有效履职提供了充分的条件和支持。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本人通过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相关会议,对公司 2025 年度
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等事项进行逐项、严格审核。结合自身专业经验,重点核查关
联交易的必要性、交易定价的公允性、决策程序的合规性及信息披露的完整性。
本人认为,公司报告期内发生的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正常经营所需的业务往来,
符合公司现阶段业务发展实际;交易定价遵循市场公允原则,未利用关联交易损害
公司及股东利益;公司业务独立性未因关联交易受到影响,未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相关交易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二)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
价报告
报告期内,本人将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定期报告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作为履职
重点关注事项,结合专业知识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执行及评价情况进行全
面监督。
本人认为,公司严格按照规定披露财务信息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内容真实、
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司已建立健全内部控制
体系,且该体系得到有效执行,公司规范运作水平持续提升。
(三)聘用、解聘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董事会、股东会审议通过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议案,
本人对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资质、专业能力、执业记录等进行了全面核查,
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财务审计、内控审计服务的资格和能力,符合公司审计工作
需求,相关议案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四)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报告期内,公司发生提名、任免董事及聘任、解聘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本人
作为提名委员会召集人,对提名/任免/聘任/解聘事项的决策程序、相关人员的任职
资格进行了严格核查,认为相关人员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具备相应的专业能力和工作经验,能够胜任相关
岗位职责;提名、任免、聘任、解聘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制
度要求。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要求及《公司章程》规定开展独立董事工作,依托自身在证券市场监管、上市公司
治理、证券法律制度研究等领域的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全面、深入履行监督、咨
询、决策职责。
履职期间,本人与公司董事会、管理层保持顺畅、高效的沟通,持续关注证券
市场政策调整、行业发展趋势对公司的影响,及时掌握媒体报道、市场舆论中的公
司动态,跟踪公司经营状况、财务状况及重大事项进展;在各项决策过程中,始终
保持客观、独立的判断,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专业优势和监督作用,推动公司提升
科学决策水平和规范运作能力,切实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
权益。
持续强化履职意识,提升履职能力:一是继续保持独立判断,严格履行监督职责,
重点关注公司关联交易、定期报告披露、重大经营决策等核心事项,保障公司规范
运作;二是加强与公司管理层、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及时传递中小股东诉求,督
促公司做好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三是充分发挥自身专业优势,结合证
券市场监管政策和行业发展趋势,为公司的经营发展、合规管理、战略规划等提供
更多建设性、专业性的建议,助力公司提升核心竞争力,实现持续、健康、稳定发
展,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夏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