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永贵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蒋建林)
本人作为浙江永贵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
任职期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浙江永贵电器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浙江永贵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
董事工作细则》等规定和要求,在 2025 年度工作中,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相关事项发
表独立客观的意见,有效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
法权益。
现将本人 2025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本人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本人蒋建林,男,1965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国人民
大学博士课程班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正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曾任野风
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总裁助理、副总裁兼总会计师、首席财务官,真爱集团有限
公司副总裁兼财务总监,浙江灵康控股有限公司副总裁兼财务总监,灵康药业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兼财务总监,浙江灵康控股有限公司副总裁兼财务总监,上
海博将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合伙人,杭州新坐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杭州
永正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资产评估师,浙江嘉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
董事,浙江中天东方氟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博将集团有限公司高
级顾问,2019 年 9 月至 2025 年 8 月 29 日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
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
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
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浙江永贵电器
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独立董事 2025 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
的 7 次董事会会议,未发生委托出席或缺席情况。在履职过程中,本人秉持专业
审慎原则,对所有审议议案进行深入研析,积极参与议题讨论并提出建设性意见,
切实发挥独立董事的决策监督作用,促进董事会科学决策。2025 年度董事会会
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议案审议程序合法合
规。2025 年度本人对董事会上所有审议议案均投出赞成票,无投反对票及弃权
票的情形。
本人均出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
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四个专门委员会。在本人任
职期内,公司召开审计委员会会议 4 次、提名委员会会议 1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会议 1 次,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
员均亲自出席了会议,无授权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
及缺席的情形,并按照各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的相关要求,就公司 2025 年度定
期报告、补选独立董事、聘任财务总监等重大事项进行审议,达成意见后向董事
会提出了专门委员会意见。
三、保护投资者权益所做的工作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任
职期间,本人始终保持独立性和专业性,通过以下方面积极履职:
(一)履职监督方面
按时出席董事会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及材料,基于专业判断独立发表意
见,审慎行使表决权;重点监督 2025 年度公司重大事项,包括对外投资、关联
交易等,严格审查交易定价公允性、程序合规性,切实维护中小股东权益;持续
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
关法规制度的有关规定,确保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
(二)战略发展方面
本人关注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董事
会决议执行情况、财务管理和业务发展等相关事项;深入研究宏观经济形势与行
业发展趋势,与管理层共同研判行业发展机遇与技术挑战,密切关注公司生产经
营与内部管理动态,发挥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桥梁作用。
(三)能力建设方面
报告年度内,本人持续加强法律法规及监管政策学习,不断提升自身专业履
职能力,为完善公司治理、防范经营风险、保护投资者权益提供专业建议。
四、现场工作情况
分利用参加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会议的契机,对公司运营管理开展实地调研;
另一方面,通过定期考察、专项检查等形式,重点督导公司股东会及董事会决议
执行成效,系统评估内控体系建设与实施状况,全面掌握生产经营动态和财务运
行情况。同时,通过建立常态化沟通机制,与公司董事、高管及相关业务负责人
保持密切联络,及时把握行业政策变化和市场动态对公司的影响。此外,通过持
续关注舆情信息和公开报道,实时跟踪公司重大事项进展,深入了解公司治理成
效和经营质效,并据此提出具有建设性的管理建议。
五、与内部审计机构及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切实履行监督职责,持续强化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年审会
计师事务所的协同配合。结合公司经营实际,动态跟踪内部审计工作的开展情况,
并对内部控制体系的优化完善及执行成效进行专项督导;与会计师事务所保持双
向沟通机制,在年报审计工作启动前就审计范围、关键风险领域等事项充分交换
意见,并在审计完成后及时跟进后续改进事项。通过全过程参与和重点督导,有
效促进内外部审计资源形成监管合力,切实提升公司治理效能,为保障全体股东
合法权益发挥了积极作用。
六、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列重大事项履行监督审核职责并发表独立意见:
(一)关联交易专项审核
本年度对全部关联交易进行实质性审查,确认交易事项均基于正常业务需求
开展,定价机制严格遵循市场化原则,交易价格公允合理,未发现异常交易行为,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权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可持续发展要求。
(二)承诺履行监督
报告期内,公司及相关承诺方严格遵守既有承诺,未发生承诺变更或豁免事
项,切实维护了承诺事项的严肃性与稳定性。
(三)财务信息质量把控
重点核查定期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确认其编制符合《企业会计准
则》及相关监管要求,财务数据真实完整反映公司经营成果,内控体系运行有效,
信息披露质量达到规范标准。
(四)审计机构履职评估
公司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审计机构,该所具备完备证
券业务资质及丰富上市公司审计经验,审计过程中恪守独立性原则,出具的审计
报告客观公允,审计意见具有专业公信力。
(五)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
管理规定,严格按照考核结果发放,且薪酬方案科学、合理,符合行业薪酬水平
与公司实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其他事项说明
聘会计师事务所,未提议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未对董事会议案及
非董事会议案的其他事项提出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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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董事:蒋建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