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大普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发行结果公告
保荐人(主承销商):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特别提示
深圳大普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上市审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已获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证监许可〔2026〕97 号)。
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国泰海通”、“保荐人”或“保荐人(主承销商)”)。
本次发行最终采用向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定向配售(以下简称“战略配
售”)、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与网上向持有
深圳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
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发行人股票简称为“大普微”,股票代码
为“301666”。
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为 4,362.1636 万股,
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46.08 元/股。本次发行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公司股东不进行
公开发售股份。
根据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本次发行的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由保荐人相关
子公司跟投(由国泰君安证裕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证裕投资”)实施)、
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员工参与本次战略配售设立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
(即海富通大普微员工参与创业板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大普
微员工资管计划”))以及其他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组成。证裕投资最终战略
配售股份数量为 130.8649 万股,占本次发行股份数量的 3.00%(发行人为未盈利
企业且为存在表决权差异安排企业,保荐人相关子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参与本次发
行的战略配售);大普微员工资管计划最终战略配售股份数量为 260.4166 万股,
占本次发行股份数量的 5.97%;其他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最终战略配售股份数
量为 481.1512 万股,占本次发行股份数量的 11.03%。
本次发行初始战略配售发行数量为 872.4327 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 20%。
本次发行最终战略配售数量为 872.4327 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 20%。初始战略
配售股数与最终战略配售股数相同,本次发行战略配售无需向网下发行进行回拨。
战略配售回拨后、网上网下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
数量为 697.9000 万股,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发行数量的 20.00%。根据《深
圳大普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公告》(以下简
称“《发行公告》”)公布的回拨机制,由于网上初步有效申购倍数为 9,321.90507
倍,高于 100 倍,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决定启动回拨机制,将扣除最终
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 20%(向上取整至 500 股的整数倍,即
股,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发行数量的 60%;网上最终发行数量为
网上定价发行的最终中签率为 0.0214556105%,有效申购倍数为 4,660.78558 倍。
本次发行的网上、网下认购缴款工作已于 2026 年 4 月 8 日(T+2 日)结束,
具体情况如下:
一、新股认购情况统计
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参与本次战略配售的投资者缴款情况以及深交所和
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提供
的数据,对本次战略配售情况、网上、网下发行的新股认购情况进行了统计,结
果如下:
(一)战略配售情况
根据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由保荐人相关子公司跟投、
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员工参与本次战略配售设立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以
及其他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组成。证裕投资最终战略配售股份数量为 130.8649
万股,占本次发行股份数量的 3.00%(发行人为未盈利企业且为存在表决权差异
安排企业,保荐人相关子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参与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大普微员
工资管计划最终战略配售股份数量为 260.4166 万股,占本次发行股份数量的
本次发行股份数量的 11.03%。
本次发行初始战略配售发行数量为 872.4327 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 20%。
本次发行最终战略配售数量为 872.4327 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 20%。初始战略
配售股数与最终战略配售股数相同,本次发行战略配售无需向网下发行进行回拨。
截至 2026 年 3 月 30 日(T-4 日),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已足额按时缴纳认
购资金。初始缴款金额超过最终获配股数对应金额的多余款项,保荐人(主承销
商)已于 2026 年 4 月 10 日(T+4 日)之前,依据缴款原路径退回。
根据发行人与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签署的战略配售协议中的相关约定,确
定本次发行战略配售结果如下:
获配股数 获配金额
序号 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名称 类型 限售期
(股) (元)
参与跟投的保荐人相
关子公司
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
海富通大普微员工参与创业板战略配 员与核心员工参与本
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次战略配售设立的专
项资产管理计划
具有长期投资意愿的
大型保险公司或者其
型投资基金或者其下
属企业
长存鸿图股权投资(武汉)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与发行人经营业务具
期合作愿景的大型企
业或其下属企业
限售至
月 31 日
注:限售期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
(二)网上新股认购情况
(三)网下新股认购情况
二、网下比例限售情况
网下发行部分采用比例限售方式,网下投资者应当承诺其获配股票数量的
即每个配售对象获配的股票中,60%的股份无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所
上市交易之日起即可流通;40%的股份限售期为 6 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
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开始计算。
网下投资者参与初步询价报价及网下申购时,无需为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填写
限售期安排,一旦报价即视为接受本公告所披露的网下限售期安排。
本次发行中网下比例限售 6 个月的股份数量为 838.0966 万股,约占网下发行
总量的 40.03%,约占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总量的 19.21%。
三、保荐人(主承销商)包销情况
本次发行网上、网下投资者放弃认购股数全部由国泰海通包销,国泰海通包
销股份的数量为48,588股,包销金额为2,238,935.04元。国泰海通包销股份数量占
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总量的比例为0.11%。
款与网上、网下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资金扣除保荐承销费后划转至发行人,由发行
人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提交股份登记申请,将包销股份登记至国泰海通指定证
券账户。
四、本次发行费用
本次发行费用总额13,129.51万元,具体如下:
注:
(1)以上发行费用均不含增值税,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存在微小差异为四舍五入造成;
(2)
发行手续费及其他费用中包含本次发行的印花税,税基为扣除印花税前的募集资金净额,税率为0.025%。
五、保荐人(主承销商)联系方式
网上、网下投资者对本公告所公布的配售结果如有疑问,请与本次发行的保
荐人(主承销商)联系。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保荐人(主承销商):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21-38032666
联系人:资本市场部
发行人:深圳大普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人(主承销商):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此页无正文,为《深圳大普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
上市发行结果公告》之盖章页)
发行人:深圳大普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此页无正文,为《深圳大普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
上市发行结果公告》之盖章页)
保荐人(主承销商):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