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苏州丰倍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或“保荐机构”)作为
苏州丰倍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丰倍生物”或“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并上市项目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
范运作》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等
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对丰倍生物 2026 年度预计担保额度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
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满足业务发展及日常经营资金实际需求,充分拓展子公司融资渠道、增强公
司整体融资能力,丰倍生物预计 2026 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2.19
亿元的担保(含本数)。前述担保额度的有效期自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
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签订担保协议,
同时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转授权公司管理层在符合规定的被担保方之间进行
调剂分配股东会批准的担保额度。
(二)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8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预计 2026 年度担保额度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
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三)担保预计基本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担保额度
被担保方
担保方 占上市公
担保 最近一期 截至目前 本次担保 担保预计 是否关联 是否有
被担保方 持股比 司最近一
方 资产负债 担保余额 额度预计 有效期 担保 反担保
例 期净资产
率
比例
一、对控股子公司
被担保方资产负债率超过 70%
欧蒙化学
丰倍 品(江 自 2025
生物 苏)有限 年年度股
公司 东会审议
艾德旺生 通过之日
丰倍 物能源 起 12 个
生物 (香港) 月内有效
有限公司
被担保方资产负债率未超过 70%
常州市金
丰倍 坛区维格
生物 生物科技
有限公司 自 2025
港德新能 年年度股
丰倍 源科技 东会审议
生物 (泸州) 通过之日
有限公司 起 12 个
常州市金 月内有效
丰倍 坛区良友
生物 油脂有限
公司
(四)担保额度调剂说明
上述担保额度为基于公司目前业务情况的预计,公司可在授权期限内根据被
担保子公司(含本年度新设、收购的全资或控股子公司)的实际业务发展需要,
在 2026 年度预计担保额度内互相调剂使用。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之间可进行
担保额度调剂,但调剂发生时资产负债率为 70%以上的子公司仅能从股东会审
议时资产负债率为 70%以上的子公司处获得担保额度。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被担
被担保人类型及上
保人 被担保人名称 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市公司持股情况
类型
欧蒙化学品(江
法人 全资子公司 丰倍生物直接持股 100% 91320592MA27A7WM4L
苏)有限公司
常州市金坛区维
法人 全资子公司 丰倍生物直接持股 100% 91320413093441365U
格生物科技有限
公司
艾德旺生物能源
法人 (香港)有限公 全资子公司 丰倍生物直接持股 100% 2997504
司
丰倍生物全资子公司聚油
港德新能源科技
宝生态环境科技(江苏)
法人 (泸州)有限公 控股子公司 91510504MAEM9AEB8E
有限公司持股 80%,黄德
司
禄直接持股 20%
丰倍生物全资子公司常州
常州市金坛区良
法人 全资子公司 市金坛区维格生物科技有 91320413693316402G
友油脂有限公司
限公司持股 100%
被担保人主要财务指标情况如下: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
被担保人名称 2025 年 9 月 30 日/2025 年 1-9 月(未经审计) 2025 年 12 月 31 日/2025 年度(经审计)
资产总 负债总 资产净 营业收 资产总 负债总 资产净 营业收
净利润 净利润
额 额 额 入 额 额 额 入
欧蒙化学品(江
苏)有限公司
常州市金坛区维格
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艾德旺生物能源
(香港)有限公司
港德新能源科技
/ / / / / 999.03 9.82 989.21 0.00 -10.69
(泸州)有限公司
常州市金坛区良友
油脂有限公司
(二)被担保人失信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被担保人信用状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目前尚未签订相关担保协议,上述担保额度仅为预计最高担保额度,实
际担保金额将以实际签署并发生的担保合同为准。担保主体、每笔担保金额及担
保期间由具体合同另行约定。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以上被担保人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目前经营情况正常,资信状
况良好,具备债务偿还能力,担保风险可控,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融资提供过连
带责任保证,未发生逾期担保或担保到期需要公司承担担保责任的情形。公司为
子公司提供担保,是为了支持子公司发展,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资金需
要,提高公司融资决策效率,确保公司生产经营工作的持续。本次担保预计已履
行必要的审议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8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预计 2026 年度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 2026 年度为子公司提供合计总额不
超过人民币 2.19 亿元的担保(含本数),前述担保额度的有效期自公司 2025 年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范围
内签订担保协议,同时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转授权公司管理层在符合规定的被
担保方之间进行调剂分配股东会批准的担保额度。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 1.04 亿元,占公
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6.13%,均系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除上述
担保外,公司不存在其他担保情形,公司未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
提供担保,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况。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 2026 年度预计担保额度事项已经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通过,尚需
经公司股东会审议,审议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
作》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等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丰倍生物章程》的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 2026 年度预计担保额度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丰倍生物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 2026 年度预计担保额度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胡 泊 金 翔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