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保荐人”)作为深圳市金奥博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奥博”、“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
行”)的保荐人,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金奥博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
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进行了审慎的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103 号)核准,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
普通股(A 股)76,270,197 股新股,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695,584,196.64 元,扣
除 本 次 发 行 费 用人 民 币 10,655,501.92 元( 不 含 税),实 际 募 集资 金净 额为 人 民 币
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 XYZH/2022SZAA20002
号《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
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人、募集资金专户开立银行签署了相应
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承 调整后拟投入
序号 项目名称 实施主体
诺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
民用爆破器材生产线技改 山东圣世达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山东
及信息化建设项目 泰山民爆器材有限公司
北方区域运营中心及行业 北京金奥博众联科技信息有限公司、
信息服务产业化项目 深圳市金奥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合计 68,492.87 68,492.87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6 年 3 月 27 日,公司募集资金余额(含利息收入、现金管理收益)为人民
币 1,335.66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余额不包括公司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34,000 万元及公
司募集资金进行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7,800 万元。所列数据可能因四舍五入原因在尾数上
略有差异。
三、前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及归还情况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
在确保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实施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
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或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需要时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监事会、保荐人已分别对上述
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6 日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截至 2026 年 4 月 7 日,公司已将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
金专项账户,并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通知公司保荐人及保荐代表人。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归还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
募集资金的公告》。
四、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由于募投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项目实施计划及建设进度,部分募集资金在
一定时间内将处于临时闲置状态。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同时降低公司财务成本,
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的前提下,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使用
不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
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时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
账户。
根据公司目前的经营需求,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和募集资金投资计划
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
资金可增强资金流动性,优化公司财务结构,提高经营效益。按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
率(LPR)3.0%测算,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预计可节约财务费
用人民币 600 万元,有效降低公司财务成本、增强公司盈利能力,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
利益。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
不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直接或者间接进行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不存在变
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
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在上述闲置募集资金临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使用期
限届满之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时,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将及时归还相关资
金至募集资金专户,以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公司将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
理相关政策、法规规范使用募集资金,在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后及时披露。
五、相关审批程序
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8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
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在确
保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实施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
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或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需要时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六、保荐人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
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
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存
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符合
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
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刘 坚 孙瑞峰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