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莱科技: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黄晓明)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4-09 22:2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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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智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黄晓明)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黄晓明作为深圳市智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
事,2025 年度,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监管指引》)《上市公
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和《公
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履行独立董事职责,谨慎、认真、
勤勉的行使了公司所赋予的权利和义务。本人作为独立董事,积极关注公司内部
控制、财务状况的变化、利润构成及其影响因素等事项,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
情况,全面关注公司的发展状况,积极出席报告期公司召开的相关会议,认真审
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并发表相关独立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切实维
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将本人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本人黄晓明,男,1964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
历。1991 年 9 月至 1992 年 9 月担任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工程师;1992 年 10
月至 1997 年 2 月担任中国科技开发院珠海分院工程师、科技部副部长;1997 年
级工程师、高级技术主管、副总工程师、副总经理;2010 年 10 月至 2024 年 6
月担任中国联通广东省分公司高级专家。2024 年 12 月至今担任武汉大学深圳研
究院网络首席。2022 年 9 月至今担任深圳市智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任何利害关系或者其
他可能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履职的关系,符合《管理办法》《监管指引》等关
于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有关要求。
  二、2025 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与股东会情况
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要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
会议决议合法有效。本人出席董事会、股东会的情况如下:
                                              出席股
应出席会   现场出席   以通讯方式出   委托出席   缺席会   是否连续两次未
                                              东会次
 议次数   会议次数    席会议次数   会议次数   议次数   亲自出席会议
                                               数
  本人均亲自参加会议,并在会前认真审阅各项议案,会议上积极参与讨论,
就公司重大事项的审议过程中独立发表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参与决策、监
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维护上市公司整体利益,保
护中小股东的权益。本人对公司所审议事项均发表了赞同意见,无反对、弃权的
情形。
  (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本人在 2025 年度担任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本人作为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在 2025 年度积极出席战略委员会会议,
认真审阅公司 2025 年年度战略规划,并就行业动态、市场趋势以及前沿技术与
公司进行交流,为公司 2025 年度的战略规划提出建议。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根据《管理办法》《监管指引》等关于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有关规定,2025
年度,共计召开两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 年 3 月 31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 2025
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深圳市智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
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暨关联担保的议案》、
《关于确认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 2025 年度新增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四)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保障本人充分地行使了独立董事的一般职权。在本人行使职权时,公司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予以了积极配合,不存在拒绝、阻碍或者隐瞒相关信息的
情形,未发生干预本人独立行使职权的情形。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公司中小股东进行沟通、交流。同时,为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相关工作提出意
见和建议,对投资者较为关注的事项与公司管理层积极沟通。
  (六)在公司进行现场工作的情况
现场考察,听取管理层汇报公司经营情况,与内部审计机构与相关工作人员进行
面谈,关注公司在生产经营、财务运作、内部控制、董事会决议执行等事项。与
管理层进行沟通,及时了解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及进展情况,同时关注公司外部
行业、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本人 2025 年在公司现场工作时间为 17 天。
  三、报告期重点关注事项
求的规定,对公司重大事项予以重点关注和审核,并积极向公司董事会及专门委
员会提出自己的专业指导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定期报告及内部控制报告披露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
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依法披露了定期报告、审
计报告、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等相关报告,使投资者充分了解公司经营情况、
财务状况和重要事项。上述报告均履行了相应的审议程序,相关会议的召集召开
程序、表决程序及方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
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报告的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合规。
  (二)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在 2025 年 12 月 2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年度审计机构。
  (三)公司年度战略规划的实施
管理层亦按照战略规划落地实施重点工作。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所赋予独
立董事的各项权利,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主动深
入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提高董事会决策科学性,维
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为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
展作出努力。
  特此报告,谢谢!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深圳市智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
报告(黄晓明)》之签署页)
                       深圳市智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黄晓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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