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翔腾达: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2025年度年审计会计师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4-09 22:18: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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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和《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以下简称“《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勤勉尽责,充分发挥了审计委员会的专业职
能和监督作用。现将审计委员会对公司年审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行监督职
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机构名称:北京中天恒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1995 年 10 月 11 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大兴区榆顺路 12 号 D 座 0449 号中国 (北京)自由贸易试
验区高端产业片区
  执行事务合伙人:赵志新
证券期货业务收入 1,209.10 万元。2025 年北京中天恒承担了 6 家上市公司审计
业务,审计收费总额为 688.00 万元,本公司所在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
数为 1 家。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分别于 2025 年 12 月 30 日、2026 年 1 月 16 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
二十七次会议和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
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北京中天恒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就聘任北京中天恒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相关事项开展了全面审查,认为该事务所在独立性、
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符合公司对审计机构的要求,同意聘任其
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在审计工作执行过程中,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于审计启动前与会计师事务所讨
论了审计性质及服务范围,就关键审计事项进行了深入探讨与沟通,共同商定了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的时间安排及审计计划,督促事务所在约定时限内提交审
计报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年度报告、财务决算报告、内部控制自我
评价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
的相关法规及《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制度,有效发挥专业职能
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资质、执业能力等情况开展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
与会计师事务所保持充分沟通与讨论,督促其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出具审计
报告,切实履行了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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