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334 证券简称:丰倍生物 公告编号:2026-007
苏州丰倍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
下简称“中兴华”)
苏州丰倍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8 日
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继续聘任中兴华为公司 2026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现将有关
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中兴华成立于 1993 年,2000 年由国家工商管理总局核准,改制为“中兴华
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09 年吸收合并江苏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更名
为“中兴华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13 年公司进行合伙制转制,
转制后的事务所名称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兴华具有
证券期货业务从业资格。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 20 号院 1 号楼南楼 20
层。
中兴华首席合伙人李尊农,执行事务合伙人李尊农、乔久华,截至 2025 年
度末,合伙人数量 212 人、注册会计师人数 1,084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
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 532 人。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采矿业等,审计
收费总额 22,208.86 万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为 103 家(制造业)。
中兴华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中兴华计提职业风险基金 10,450 万元,
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10,000 万元,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
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青岛亨达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
责任纠纷案中,中兴华被判定在 20%的范围内对青岛亨达股份有限公司承担责任
部分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上述案件已完结,且中兴华已按期履行终审判决,不会
对中兴华履行能力产生任何不利影响。
近三年中兴华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7 次、行政监管措施
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15 人次、行政监管措施 34 人次、自律监管措施 11 人次、
纪律处分 6 人次。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前述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及自律处分不
影响中兴华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二)项目信息
项目合伙人和签字注册会计师:张颖君女士,2015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
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 2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王赛赛女士,2020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9 年开始从事
上市公司审计工作,2020 年开始在中兴华执业,2025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
服务,近三年签署过 2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崔凤娇女士,2025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23 年开始从事
上市公司审计工作,2023 年开始在中兴华执业,2026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
服务,近三年签署过 0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姜云峰先生,2015 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
复核工作。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0 家,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10 家。
前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
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
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
处分的具体情况。
中兴华和前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项目质量复核人员不存在违反
《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
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
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报告审计费用为 75 万元(含税),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 20 万元(含税)。2026
年度审计收费较上年同期增长 18.75%,如消费者物价指数、社会平均工资水平
变化,以及业务规模、业务复杂程度等因素发生变化,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
权公司管理层依据市场原则及具体工作量在合理水平内调整审计费用及签署相
关合同。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在选聘公司 2026 年度财务报告和
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过程中对中兴华进行了审查,对中兴华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
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和独立性予以认可,认为其具备继续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的条件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年度审计工作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续聘中
兴华为 2026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二届董
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8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
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
公司续聘中兴华为公司 2026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
一年,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
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苏州丰倍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