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要求,
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结合公司在任独立
董事肖忠良先生、林汉波先生、张永鹤先生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
就其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公司在任独立董事肖忠良先生、林汉波先生、张永鹤先生未在公司
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
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
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对独
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