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职情
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
《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
务所 2025 年度履职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
序伦博士于 1927 年在上海创建,1986 年复办,2010 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
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
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 BDO 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
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 H 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
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 2025 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 300 名、注册会计师 2,523 名、从业人员
总数 9,933 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802 名。立信 2025
年业务收入(未经审计)50.00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36.72 亿元,证券业务
收入 15.05 亿元。2025 年度立信为 770 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
费 9.16 亿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66 家。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26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
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并于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
二、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
范,立信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
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等进
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对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专项报告出具了鉴证报
告。
经审计,立信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
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5 年度
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立
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立信认为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管理和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的规定
编制,如实反映了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立信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
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
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
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通过对立信的资格证照、相关信息和诚信记录进行审查,
认可立信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及投资者保护能力,认为其在为公司提供审计
服务过程中,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
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审计委员会于 2025 年 9 月 26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
意聘任立信为公司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年报审计期间,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
经理召开沟通会议,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事项进行沟通,确定审计
工作计划、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事项。在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审计委员会与
立信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就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以及在审计过程
中的关注的重大事项进行了沟通和交流。
(三)2026 年 4 月 8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财务决算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议案,并同意
将相关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公司章程》
《董事
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
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
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
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立信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勤勉尽责,遵循独立、客观、
公正的原则执行审计,表现出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公司 2025
年度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
及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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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审计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