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锴威特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苏州锴威特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北京德皓国际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北京德皓国际”)作为公司 2025 年度
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
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等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规
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对 2025 年
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行了监督职责。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立于 2008 年 12 月 8 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31 号 5
层 519A,首席合伙人为赵焕琪。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北京德皓国际合伙人 72 人,注册会计师 296 人,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 165 人。
户家数 129 家,主要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服务业,科学研究
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批发和零售业。本公司同行业上
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 13 家。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分别于 2025 年 4 月 7 日、2025 年 5 月 9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
会议、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
公司续聘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
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根据市场行情及 2025 年度审计工
作量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审计费用。
二、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
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在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工作中,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北京德皓国际进行
了审查,认为北京德皓国际具备证券相关业务资格,其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
保护能力、独立性、诚信状况满足公司财务报告的要求。经 2025 年 4 月 7 日召
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后,同意向公司董事会提议
续聘北京德皓国际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在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年度审计工作期间,审计委员会与其沟通协商公司
围、重要时间节点、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的沟通,确定审计工作计划;并对
况。在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进行沟通,了
解审计情况等。审计委员会于 2026 年 4 月 8 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公司 2025 年
年度报告及其摘要、202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总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循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及
《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充分发挥专业监督职能。审计委
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资质与执业能力实施了严格审查,并在年报审计期间保
持充分沟通与督导,确保审计工作独立、客观、公正开展。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北京德皓国际在 2025 年年度审计工作中勤勉尽责,
恪守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展现了优良的职业操守与业务素质。该所
按时完成了全部审计任务,出具的审计报告内容客观、完整、清晰且及时。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切实履行了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特此报告。
苏州锴威特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