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728 证券简称:佳都科技 公告编号:2026-024
佳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专业机构合作投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佳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作为有限合伙人出资
下简称“天使投资母基金”)、公司关联方广州花城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花城管理公司”)、广州广开星璨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
下简称“广开星璨”)、长沙铂鸿科技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铂
鸿科技”)共同投资设立广州花城星启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暂定名,
以下简称“花城星启基金”“合伙企业”“本基金”,最终以工商登记为准)。
? 鉴于花城星启基金的执行事务合伙人花城管理公司为公司关联方,本次
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截至本次关联交易公告披露日,过去 12 个月内公司与花城管理公司及其
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包括本次交易金额)以及公司与不同关联人发生的同类
关联交易均未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5%以上,本次交易无需提
交股东会审议。
? 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花城星启基金尚未完成工商注册登记,尚需完成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
会备案程序,具体实施结果存在不确定性。基金投资具有投资周期长、流动性较
低的特点,投资过程中将受经济环境、监管政策、行业周期、投资标的经营管理
等多种因素影响,可能面临投资收益不确定性风险、操作或技术风险等,提请广
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公司将密切关注花城星启基金后续备案、出资及经营管
理状况,积极防范和控制潜在风险。
一、与私募基金合作投资的情况概述
(一)与私募基金合作投资的基本概况
为落实公司整体战略,拓展产业投资布局,系统挖掘并培育产业链前沿的新
兴业务机会,为后续产业整合与技术合作提供储备,支持“AI+大交通”及智能
制造、新能源等领域的生态构建与战略发展,公司拟与私募基金天使投资母基金、
关联方花城管理公司、广开星璨、铂鸿科技合作,共同投资设立花城星启基金。
全体合伙人认缴出资总额 15,000 万元人民币,全部以现金出资,其中公司作为
有限合伙人,认缴出资 2,250 万元,认缴比例为 15%。公司关联方花城管理公司
担任花城星启基金的执行事务合伙人。
本次与私募基金合作投资的基本概况如下:
?与私募基金共同设立基金
?认购私募基金发起设立的基金份额
投资类型
?与私募基金签订业务咨询、财务顾问或市值管理服务等
合作协议
广州花城星启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暂定名,
私募基金名称
最终以工商登记为准)
? 已确定,具体金额(万元): 2,250
投资金额
? 尚未确定
?现金
?募集资金
出资方式 ?自有或自筹资金
?其他:_____
?其他:______
?有限合伙人/出资人
上市公司或其子公
?普通合伙人(非基金管理人)
司在基金中的身份
?其他:_____
?上市公司同行业、产业链上下游
私募基金投资范围 ?其他:人工智能、半导体与智能装备、软件与互联网等
领域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8 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与专业机构合作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刘伟、张利连已回避表决。
(三)是否属于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鉴于公司董事长兼执行总裁陈娇女士同时担任花城星启基金执行事务合伙
人花城管理公司的董事、公司控股股东佳都集团有限公司的董事,花城管理公司
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法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四)截至本次关联交易披露日,过去 12 个月内公司与花城管理公司及其
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包括本次交易金额)以及公司与不同关联人发生的同类
关联交易均未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5%以上,本次交易无需提
交股东会审议。
二、合作方(含关联人)基本情况
(一)私募基金管理人/普通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
(1)基本情况
法人/组织全称 广州花城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91440101MA5AKF2P27__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不适用
法定代表人 陈娇
成立日期 2017/10/18
注册资本 3,000 万元
实缴资本 3,000 万元
注册地址 广州市南沙区横沥镇明珠一街 1 号 401 房-J018
广州市天河区新岑四路 2 号佳都智慧大厦 A 座 402
主要办公地址
单元
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 陈娇,持股比例 58.00%
与标的公司的关系 私募基金管理人/普通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创业投资基金管理服务(须
主营业务 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
事经营活动)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
董监高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及上述主体控制
关联关系类型
的企业
□其他,_______
是否为本次与上市公司
共同参与增资的共同投 是 □否
资方
(2)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科目
(经审计) (经审计)
资产总额 4,639.71 4,500.83
负债总额 158.17 199.07
所有者权益总额 4,481.54 4,301.76
资产负债率 3.41% 4.42%
科目 2025 年度(经审计) 2024 年度(经审计)
营业收入 702.39 1,391.87
净利润 179.78 601.11
花城管理公司与公司之间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保持
独立性,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有限合伙人
花城星启基金共有四位有限合伙人,除公司外另外三位有限合伙人分别为天
使投资母基金、广开星璨、铂鸿科技。
(1)基本情况
法人/组织名称 广州天使投资母基金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106MADR7PPC96
成立日期 2024/7/18
注册地址 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 30 号 2201 房自编 01
主要办公地址 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 30 号 2201 房自编 01
法定代表人 广州金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 100,000 万元
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
主营业务 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须在中国证券投资
基金业协会完成备案登记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 执行事务合伙人:广州金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有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
?董监高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及上述主体控制的
是否有关联关系
企业
?其他:_______
?无
(1)基本情况
法人/组织名称 广州广开星璨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112MAK6UETB5D
成立日期 2026/2/13
注册地址 广州市黄埔区科学大道 245 号 1101 房
主要办公地址 广州市黄埔区科学大道 245 号 1101 房
法定代表人 广州开发区新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 5,100 万元
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
主营业务 (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备案登记后方可
从事经营活动)
执行事务合伙人:广州开发区新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
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
限公司
?有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
?董监高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及上述主体控制的
是否有关联关系
企业
?其他:_______
?无
(1)基本情况
法人/组织名称 长沙铂鸿科技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30102MAK7143H4B
成立日期 2026/1/26
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火星街道远大一路 730 号东盈商
注册地址
业中心 719 房
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火星街道远大一路 730 号东盈商
主要办公地址
业中心 719 房
法定代表人 中企联合创新(北京)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 5,000 万元
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
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储能技术服务;生物基材料技术
研发;人体基因诊断与治疗技术开发;企业管理咨询;
企业管理;发电技术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新兴能
主营业务
源技术研发;风力发电技术服务;机械设备研发;环境
应急技术装备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推广
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
开展经营活动)
执行事务合伙人:中企联合创新(北京)科技发展有限
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
公司
?有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
?董监高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及上述主体控制的
是否有关联关系
企业
?其他:_______
?无
上述有限合伙人不存在失信情况、影响偿债能力的重大事项,与公司之间不
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他关系。
三、与私募基金共同设立基金的基本情况
(一)合作设立基金具体信息
广州花城星启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暂定
基金名称
名,最终以工商登记为准)
□ _____________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不适用(尚未设立完成)
基金管理人名称 广州花城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规模(万元) 暂定 15,000 万元
组织形式 有限合伙企业
成立日期 尚未完成设立
合伙企业存续期限为 10 年,合伙企业作为基金的存续
存续期限
期限为 8 年,本基金自基金成立日起算,前 4 年为基
金的“投资期”,后 4 年为基金的“退出期”。合伙企业
及基金的存续期经全体合伙人一致书面同意,可延长
存续期限,但基金存续期限根据前述约定延长的,合
伙企业的存续期限可相应顺延。如延长存续期的提议
未获得同意,合伙企业亦应当在存续期届满之日按照
本协议约定进行解散和清算。
投资范围 人工智能、半导体与智能装备、软件与互联网等领域
主要经营场所 广州市,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经营场所为准
备案编码 尚未完成备案
备案时间 尚未完成备案
认缴出资 本次合作前 本次合作后
序号 投资方名称 身份类型 金额 持股/出资 持股/出资
(万元) 比例(%) 比例(%)
普通合伙人/
私募基金管
理人/执行事
务合伙人
广州天使投资母基金创业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广州广开星璨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合计 15,000 0 100
(二)投资基金的管理模式
网等领域。
金总实缴出资总额的 60%。本基金重点投向广州市战略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
让、上市退出等方式实现资本增值。
市、股份转让、股权回购、整体出售、清算或其他经投资委员会批准的方式。基
金管理人需就具体退出条款与相关方协商,并将协议提交投资委员会审核,审核
通过后负责执行。相关退出文件不得与已批准的条款相冲突。
(三)关键股东、人员持有基金份额或任职情况
公司董事长兼执行总裁、公司控股股东佳都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陈娇女士同时
担任花城星启基金的执行事务合伙人花城管理公司董事长,未参与认购花城星启
基金。
四、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合同主体
合伙企业:广州花城星启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普通合伙人/基金管理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广州花城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广州天使投资母基金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广州广开
星璨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佳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长沙铂鸿
科技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二)投资金额与支付方式
认缴出资总额:人民币 150,000,000 元。
出资安排:全体合伙人均以货币出资,分期缴付。首期缴付金额不低于认缴
总额的 50%,且不低于 7,500 万元。剩余出资在首期实缴款投资进度完成 70%后
缴付。
特殊支付约定:天使投资母基金采用“末位出资”方式,即需在其他合伙人
当期实缴到位后,按其他合伙人资金到位比例最低者同比例缴付出资。若其账面
余额不足,可不履行出资义务,不视为违约。
(三)预期收益分配与费用
(1)返还实缴出资:向全体合伙人返还其累计实缴出资额。
(2)优先回报:向全体有限合伙人分配,直至其累计分配额实现年化 6%
(单利)的优先收益。
(3)超额收益分配:剩余收益(即超额收益)的 20%作为业绩报酬分配给
普通合伙人,80%由全体合伙人(含普通合伙人)按实缴出资比例分配。
基金未退出项目出资额的 1%/年计提。存续期可延长,延长期内原则上不收取管
理费。
(四)投资方的未来重大义务
出资义务:各合伙人需根据普通合伙人发出的缴款通知,在规定期限内(一
般为 10 个工作日)缴付出资。
关联交易审议义务:在合伙人会议或投资决策委员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
关联方需回避表决。
基金管理人义务:包括但不限于按照约定进行投资管理、信息披露、投后管
理,并确保投资符合协议约定的范围和限制。
(五)履行期限
基金存续期限:8 年,自基金成立日(首轮实缴款划入托管账户之日)起算,
其中前 4 年为投资期,后 4 年为退出期。经全体合伙人一致书面同意,可延长 2
次,每次 1 年。
合伙企业存续期限:10 年,可随基金存续期延长而相应顺延。
(六)投资限制
的企业债、信托产品、中高风险理财产品、保险计划及其他金融衍生品;
未按上述约定开展投资业务,天使投资母基金有权通过转让其持有的合伙企
业财产份额等其他方式退出。
(七)违约责任
出资违约责任:合伙人逾期缴付出资,应按日千分之一支付罚息,并可能面
临被终止出资权利、除名或强制转让财产份额的后果。
基金管理人特殊违约责任:若基金管理人违反协议投资限制,需按因此给合
伙企业造成的损失向各有限合伙人按其出资比例进行赔偿。若给天使投资母基金
造成损失,需另行赔偿其损失及已收取的管理费。
(八)争议解决方式
因本协议引起的任何争议,应由各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
均有权向本协议签署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合同生效与有效期
本协议自各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同基金存续期限。
(十)其他重要约定条款
(1)合规审查:投资决策需经天使投资母基金进行合规审查并出具报告,
该报告是托管银行拨付投资款的前置条件。
(2)优先跟投权:天使投资母基金受托管理机构对基金所投项目享有优先
跟投权。
(3)特殊退出机制:在任一特定情形下(包括但不限于基金设立 12 个月内
未投资、其他出资人未在 12 个月内完成首期出资、投资偏离约定领域、半数以
上关键人士变动等),天使投资母基金可无条件退出合伙企业,基金管理人或其
他出资人有义务配合。
(4)观察员权利:有权派驻观察员列席投资决策委员会会议。
人、广开星璨各有权推荐 2 名委员,佳都科技、长沙铂鸿各有权推荐 1 名投决会
委员。委员会形成有效决议须经六分之五以上(含本数)的委员表决通过。天使
投资母基金有权派驻观察员列席投委会,对拟投资决策项目的合规性发表意见。
及关联交易时,关联方需回避表决。
核心成员不再服务于本合伙企业或不能继续在基金管理人或其关联方处任职,将
构成“关键人士事件”。一旦发生关键人士事件,合伙企业的投资期将立即中止,
进入投资中止期。若事件在发生之日起 6 个月内未能消除,投资期将终止,合伙
企业可能进入清算程序。
则上不低于天使投资母基金对本基金的出资额。
五、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参与设立花城星启基金,旨在借助专业投资机
构在股权投资领域的项目资源与投资管理优势,围绕“AI+大交通”及智能制造、
新能源等相关领域开展早期项目投资,为公司发掘产业链前沿技术与优质企业提
供支持。该投资有助于公司系统性地布局与主营业务协同的创新项目,为公司后
续可能的产业整合与技术合作提供资源储备,符合公司以主业为核心的产业链拓
展与生态构建的战略发展需求。本次合作的基金管理人拥有在相关领域的投资经
验与产业资源。
本次投资基金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资金来源为公司的自有资金,投资
额度较小。本次投资基金是在保证公司主营业务稳健发展的前提下做出的投资决
策,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对当期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重大
不利影响,不会对现有业务开展造成资金压力,不会影响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正
常运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2026 年 4 月 8 日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6 年第二次会议事前审
议通过,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查意见如下:公司本次与专业机构合作投资暨关联
交易事项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和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
未发现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
此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二)2026 年 4 月 8 日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
董事陈娇、刘伟、张利连回避表决。本次交易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该基金目前尚未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备案。基金管理人将按照
《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及时向基金业协会履行备案程序。
七、风险提示
需按规定程序办理工商登记手续并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实施过程存
在不确定性。
长的投资回收期,并且基金在投资过程中将受宏观经济、监管政策、投资标的经
营管理、交易方案、投后管理等多种因素影响,因此本次投资对公司未来财务状
况及经营成果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可能存在投资收益不及预期的风险。
公司将密切关注基金的后续进展情况,并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等相关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佳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