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刻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优刻得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
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
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
序伦博士于 1927 年在上海创建,1986 年复办,2010 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
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
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 BDO 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
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 H 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
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 2025 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 300 名、注册会计师 2,523 名、从业人员
总数 9,933 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802 名。
立信 2025 年业务收入(未经审计)50.00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36.72 亿
元,证券业务收入 15.05 亿元。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电
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金融业及建筑业,审计收费总额 9.16 亿元,
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53 家。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8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三
届董事会第三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后该
议案于 2025 年 5 月 16 日经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关于会计师事务
所聘任的标准、方式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
二、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一)年度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及其他执业规
范的要求,结合公司 2025 年年报工作安排,立信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表及
说明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对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止的《优刻得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
行了鉴证工作,并出具了鉴证报告。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立信就事务所和
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年度
审计重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进行了沟通。立信审计小组的组成人员完全
具备实施本次审计工作的专业知识和从业资格,能够胜任本次审计工作。
经审计,立信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
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
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
务报告内部控制。立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二)专项审核报告
乌兰察布市集宁区优刻得数据中心项目(一期和二期)2020-2024 年度业绩承诺
实现情况的说明》发表审核意见。经审核,立信认为优刻得股份《关于内蒙古乌
兰察布市集宁区优刻得数据中心项目(一期和二期)2020-2024 年度业绩承诺实
现情况的说明》已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2 号-业务办
理》的有关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内蒙古乌兰察布市集宁区优刻
得数据中心项目(一期和二期)2020-2024 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立信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
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
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2025 年 4 月 18 日,
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5 年度审计
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外部审计机
构,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2025 年 12 月 30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以通
讯表决方式召开,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进行
审前沟通,对 2025 年审计划进行了充分沟通。审计委员会成员在此过程中提出
了相关意见和建议,督促其按照工作计划开展审计工作,并对其履职情况进行了
评估。
(三)2026 年 3 月 15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以通讯
表决方式召开,审计委员会对公司 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进
行了充分审议,并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前次募集资金鉴证报告进行了充分
的评估与审核。
(四)2026 年 3 月 30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以通讯
表决方式召开,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进行初
审后沟通,对 2025 年度审计基本情况、审定后基本数据、总体审计结论等相关
事项进行了沟通。
(五)2026 年 4 月 9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以通
讯表决方式召开,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财务决算
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
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委员会的作用,
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
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
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度财务审计工作,保持对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持续沟通、监督及核查,确保董事会
对管理层的有效监督,保证董事会客观、公正及独立运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及
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优刻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