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刻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履职情况评估报
告
优刻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出具审计报告的会计师事务所。
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
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对立信在 2025
年度的审计工作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
序伦博士于 1927 年在上海创建,1986 年复办,2010 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
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
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 BDO 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
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 H 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
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 2025 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 300 名、注册会计师 2,523 名、从业人员
总数 9,933 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802 名。
立信 2025 年业务收入(未经审计)50.00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36.72 亿
元,证券业务收入 15.05 亿元。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电
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金融业及建筑业,审计收费总额 9.16 亿元,
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53 家。
(二)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 2025 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 1.71 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
赔偿限额为 10.50 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起诉(仲裁) 诉讼(仲裁)事 诉讼(仲裁)
被诉(被仲裁)人 诉讼(仲裁)结果
人 件 金额
部分投资者以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
纷为由对金亚科技、立信所提起民
事诉讼。根据有权人民法院作出的
金亚科技、周旭辉、 尚余 500 万 生效判决,金亚科技对投资者损失
投资者 2014 年报
立信 元 的 12.29%部分承担赔偿责任,立信
所承担连带责任。立信投保的职业
保险足以覆盖赔偿金额,目前生效
判决均已履行。
部分投资者以保千里 2015 年年度报
告;2016 年半年度报告、年度报告;
在证券虚假陈述为由对保千里、立
信、银信评估、东北证券提起民事
诉讼。立信未受到行政处罚,但有
权 人 民 法 院 判 令 立 信 对 保 千 里在
保千里、东北证券、 29 日期间因虚假陈述行为对保千里
投资者 2015 年报、2016 1,096 万元
银信评估、立信等 所负债务的 15%部分承担补充赔偿
年报
责任。目前胜诉投资者对立信申请
执行,法院受理后从事务所账户中
扣划执行款项。立信账户中资金足
以支付投资者的执行款项,并且立
信购买了足额的会计师事务所职业
责任保险,足以有效化解执业诉讼
风险,确保生效法律文书均能有效
执行。
(三)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 7 次、监督管理措施 42
次、自律监管措施 6 次和纪律处分 3 次,涉及从业人员 151 名。
二、执业记录
(一)人员信息
开始为本公司
注册会计师执 开始从事上市 开始在本所
项目 姓名 提供审计服务
业时间 公司审计时间 执业时间
时间
项目合伙人 崔志毅 2003 年 1998 年 2003 年 2025 年
签字注册会计师 汪渊湫 2023 年 2007 年 2023 年 2023 年
质量控制复核人 丁陈隆 2010 年 2005 年 2010 年 2024 年
(1)项目合伙人近三年从业经历:
姓名:崔志毅
时间 上市公司名称 职务
(2)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从业经历:
姓名:汪渊湫
时间 上市公司名称 职务
(3)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从业经历:
姓名:丁陈隆
时间 上市公司名称 职务
(二)项目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
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上述人员过去三年没有不良记录。
三、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
(一)人力及其他资源配备情况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在担任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期间,配备了专属审计工
作团队,核心团队成员均具备多年上市公司审计经验,并拥有中国注册会计师等
专业资质。专业配置合理,人数、执业水平和项目经验等满足项目要求。
立信的后台支持团队包括税务、信息系统、内控、风险管理、财务管理、金
融工具及可持续发展服务等多领域专家,且技术专家后台前置,全程参与对审计
服务的支持。
(二)审计工作方案及其实施
在 2025 年年度审计过程中,立信针对公司的服务需求及实际情况,制定了
全面、合理、可操作性强的审计工作方案。审计工作围绕公司的审计重点展开,
其中包括收入确认、固定资产的存在性、在建工程的计量等。立信制定了详细的
审计计划与时间安排,并且能够根据计划安排按时提交各项工作,充分满足了公
司年度报告披露时间要求。
(三)审计质量管理机制
立信在执行审计业务时,严格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会计师事务所
质量控制准则和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建立了完善的审计质量管理
体系,从项目咨询、意见分歧解决、项目质量复核、项目质量检查、质量管理缺
陷识别与整改等方面,采取了有效的政策和程序,确保了审计质量。具体如下:
关业务部门及时进行咨询,按时解决公司重点难点审计问题。
立信制定明确的专业意见分歧解决机制。当项目组成员、项目质量复核人或
公司财务会计部之间存在未解决的专业意见分歧时,需要咨询公司财务会计部及
相关业务部门负责人。在专业意见分歧解决之前不得出具报告。在 2025 年年度
审计工作过程中,立信就公司的所有重大会计审计事项达成一致意见,无意见分
歧。
审计过程中,立信实施完善的项目质量复核程序,主要包括审计项目组内部
复核、独立项目质量复核以及专业技术复核。
审计项目组内部复核主要包括对所有工作底稿执行详细复核,以及由经验丰
富的审计小组成员执行第二层次复核。详细复核和第二层次复核的重点包括所开
展审计工作的充分性、财务报表的公允列报以及审计报告的适当性。
立信质控部门负责对质量管理体系的监督和整改的运行承担责任。立信质量
管理体系的监控活动包括:质量管理关键控制点的测试;对质量管理体系范围内
已完成项目的检查;根据职业道德准则要求对事务所和个人进行独立性测试;其
他监控活动。确保项目组在报告签署之前已经按照项目质量管理要求充分、恰当
地执行审计程序。
立信根据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规范和审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制定相应的内部
管理制度和政策,这些制度和政策构成立信完整、全面的质量管理体系。2025
年年度审计过程中,立信勤勉尽责,质量管理的各项措施得到了有效执行。
(四)信息安全管理
公司在聘任合同中明确约定了立信在信息安全管理中的责任义务。立信制定
了涵盖档案管理、保密制度、突发事件处理等系统性的信息安全控制制度,在制
定审计方案和实施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也考虑了对敏感信息、保密信息的检查、
处理、脱敏和归档管理,并能够有效执行。
四、总体评价
公司认为立信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
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5 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
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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