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17 证券简称:金奥博 公告编号:2026-020
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8 日召
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 2025 年年度股东会的议
案》,决定于 2026 年 5 月 8 日召开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
东会”)。现将本次股东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国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
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 5 月 8 日(星期五)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 2026 年 5 月 8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
券 交 易 所 互 联 网 投 票 系 统 进 行 网 络 投 票 的 具 体 时 间 为 2026 年 5 月 8 日
(1)现场投票:股东出席现场股东会或者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参
加表决,股东委托的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
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
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1)截至股权登记日 2026 年 4 月 29 日下午 15:00 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
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
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
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联合总部大厦 33 楼一号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备注
提案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该列打勾的栏目
编码
可以投票
司于 2026 年 4 月 10 日在《证券时报》
《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
《证券日报》
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会上就 2025 年度工作情况进行述职。
案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实行单独计票并及时披露投票结果(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
东)。
三、会议登记事项
总部大厦 33 楼一号会议室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
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营业执照(复印
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
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营业
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委托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和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按上述资料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以 2026 年 5 月 6
日 17:00 前送达登记地点为准。来信请在信函上注明“股东会”字样。以信函方
式登记参会的,请务必通过电话确认。
会议联系人:喻芳
联系电话:0755-26970939 传真:0755-86567053
联系电子邮箱:ir@kingexplorer.com
联系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滨海社区高新南十道 63 号高新区联合总
部大厦 33 楼证券部
开始前半小时到达现场办理签到登记手续,并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六、相关附件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附件三:参会股东登记表。
特此公告。
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本次股东会提案均为非累计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提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
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提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
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提案投票表决,
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
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全权委托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深圳市金奥博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6 年 5 月 8 日召开的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并代表本人(本
公司)对本次股东会按照下列指示就下列提案投票(如没有做出明确指示,受托
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其行使
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人(本公司)承担。
备注(该列 表决意见
提案编
提案名称 打勾的栏目
码 同意 反对 弃权
可以投票)
非累积投票提案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签名(法定代表人):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股):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会结束。
注:1、授权范围应分别对列入本次股东会的审议事项,在“同意”、“反对”或“弃权”相应位置填
写“√”,涂改、填写其它符号、不选或多选则该项表决视为弃权。
附件三:
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个人股东姓名/
法人股东名称:
身份证号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股)
出席会议人员姓名/
是否委托他人参加
名称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传真号码
联系地址、邮编
发言人意向及要点:
个人股东签字(法人股东盖章):
年 月 日
注:
方式送达登记地点,不接受电话登记。
并注明所需的时间。请注意:因股东会时间有限,股东发言由本公司按登记统筹安排,本公
司不能保证本参会股东登记表上表明发言意向及要点的股东均能在本次股东会上发言。
(见附件二)及提供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