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光科技: 2025年独立董事(田永顺)述职报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4-09 20:22: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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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光防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电光防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严格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法
律法规和内部制度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全体
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5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
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本人田永顺,本科学历,曾任煤炭科学研究院总院太原研究院研究员及副院
长、中国煤炭科工集团太原研究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及总经理、中国煤炭科工集
团副总工程师、安标国家矿用产品安全标志中心主任,党委书记及执行董事、中
国煤炭科工集团上海研究院、重庆研究院和沈阳设计院董事,现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外的其他职务,与
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亦不存在其他可能
影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对独立
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2025 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
的情况。本人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关于独立董事的要求,独立公正
履行职责,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会,认真审阅会议文件,积极参与
各项议案的讨论,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各项
议案均表示赞成,无提出异议、反对或弃权的情形。2025 年度,公司共召开股
东会 3 次,本人现场列席了 2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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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会其他委员审议议案,对公司经营管理情况进行了深入的了解,通过与人力资源
部、财务部和证券部等部门进行沟通,查阅相关资料,对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的履职、业绩、工作表现等有关情况进行了必要的跟踪了解,并对薪酬制度
执行情况进行考核。2025 年,本人参加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 1 次,审议了
《关于审议 2024 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委员,积极参加专门委员会工作,与其他委员一起根据
公司所处行业进行了深入分析研究,为公司发展战略的实施提出了合理建议,保
证公司的有效治理。2025 年,本人共参加提名委员会会议 2 次,审议了《提名
委员会 2024 年度工作报告》《提名委员会 2025 年工作计划》和《关于董事会换
届暨提名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独立董事职权,积极并着重了解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必要时向公司相关部
门和人员询问相关情况,充分发挥自身专业经验及特长,促进董事会决策符合公
司整体利益,切实保护中小股东利益。
  (三)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工作时间达到 16 天。本人充分利用出席董事
会会议、专门委员会会议、股东会以及参与现场调研等机会,分别去乐清总部、
子公司进行现场调查;同时,在日常工作中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与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保持不定期沟通,及时了解公司经营管理、规范运
作等方面的实际情况。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各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对公司的定期专项检查报告等,及时了解公司审计部
重点工作事项的进展情况,并促进加强公司内部审计人员业务知识和审计技能培
训,有效提高公司风险管理水平,进一步深化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通过年报
沟通会以及日常通讯沟通等方式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财务、业务经营状况等情
况进行有效的探讨和交流,及时了解财务报告的编制及年度审计工作的进展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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况,确保审计结果客观及公正。
  (六)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及与中小股东沟通方面所做的工作
认真审核,主动向公司询问、了解具体情况,对所提供的议案材料和有关介绍从
形式、内容、真实、准确、合规等方面进行认真审核,同时特别关注相关议案对
全体股东利益的影响,在此基础上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
表决权。
解掌握公司的经营状况和公司治理情况,运用自身的知识背景,为公司的发展和
规范化运作提供建议性的意见。在任职期间,本人事先审核公司提供的资料,如
有疑问主动向公司询问、了解具体情况,并在董事会上充分发表意见。
断提高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
好的意见和建议,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
  (七)履行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独立董事无对董事会议案及非董事会议案的其他事项提
出异议的情况,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无提议召开股东会的情况,无依法公
开向股东征集权利的情况,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情况
  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
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尽职尽责,忠实履行职务,充分发
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
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一)定期报告和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相关事项
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4 年年度报告》《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2025 年半年
度报告》《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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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呈现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对定期报告的审议
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报告内容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 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津
贴)方案>的议案》。2025 年度,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符合公司绩效
考核和薪酬制度的管理规定,严格按照考核结果发放,且薪酬方案科学、合理,
符合行业薪酬水平与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
利益的情形。
  (三)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相关事项
  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27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 2025 年 8
月 1 日召开的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提名并选举产生了第六届董事会成员。
本人作为独立董事,认真审阅相关议案材料,认为提名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被提名人的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非独立董事、独立
董事的条件,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禁止任职的条件及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
场禁入处罚的情况。本人对相关议案发表同意意见。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持续提升履职能力,就董事会各项议案进
行了客观、独立、公正的审议并仔细、审慎地行使了表决权,对相关事项认真发
表了相关意见;同时,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进行督促与考察,
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以上是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在 2025 年度履职情况的汇报,2026 年度本人
将继续本着诚信与勤勉的精神,秉承独立公正的原则,认真学习法律法规和有关
规定,结合自身的专业优势和任职经历,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确保有足够
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促进公司规范运作。
                              电光防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田永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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