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陆健)
各位股东:
本人作为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
独立董事,在 2025 年度履职期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
则》
《公司章程》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忠实、勤勉、尽
责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出席了任职期间召开的全部董事会和相关
委员会会议,运用自身的财务专业知识,对公司的科学决策和规范运
作提出意见和建议,积极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及
股东特别是广大中小股东的利益。
现将 2025 年度履行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个人基本情况
(一)个人履历情况
本人陆健, 出生于 1957 年 4 月,中国国籍,大学本科学历,高
级经济师,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曾任职于上海
财经大学、上海中远三林置业集团、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
年 5 月至 2025 年 4 月,任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长;2023
年 10 月至 2026 年 1 月,
任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年 1 月至 2025 年 9 月,任浙江帅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
年 8 月至今,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
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本年度履职情况
开会议前主动了解和获取决策所需的资料,详细了解公司生产经营
情况,为会议决策做出充分准备。会议上,认真审议各项议案,积
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公司科学决策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
用。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会情况
应出席股东会 2 次、董事会会议 4 次,全部为亲自出席。具体出席会
议情况如下:
表 1:2025 年度本人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董事会会议
姓名 应出席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
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未出席会议
陆健 4 4 0 0 否
表 2:2025 年度本人出席股东会会议情况
股东会会议
姓名 应出席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
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未出席会议
陆健 2 2 0 0 否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与审计委员会 5 次;战略委员会 1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1 次)。本
人作为财务与审计委员会召集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应出席专
门委员会次数 6 次,亲自出席次数 6 次,没有委托出席和缺席情况。
具体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表 3:2025 年度本人出席委员会会议情况
财务与审计委员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应出席 实际出席 应出席 实际出席
姓名
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陆健 5 5 1 1
《财务与审计委员会工作
规则》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规则》等规定履行委员职责,并根据
国家法律法规、公司规章制度,依据自己的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判断,
客观、公正地审议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出席。
(三)行使表决权情况
《公司章程》和《董
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履行职责,各次股东会和董事会的召集、召开、
议事程序均符合相关规定,股东会和董事会会议记录完整。对 2025
年度应由本人出席的相关会议各项议案,本人均投赞成票,没有反对、
弃权的情形。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认真审议内审相关工作计划和工作报告,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与会
计师事务所就相关问题进行有效地探讨和交流,确保审计工作的及时、
准确、客观、公正。公司开展年报审计期间,本人作为财务与审计委
员会召集人、委员,通过多次审计沟通会与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就重点
审计事项、审计要点等进行沟通,关注审计过程,确保审计质量。
(五)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情况
营状况。同时,认真学习证监会、深交所下发的相关文件,切实提
高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意识。
《上市
公司章程指引》
,深交所修订发布了《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等一系列文件,本人及时学习上述新的法律法规,不断更
新补充专业知识,以提高履职能力,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
(六)现场办公及实地调研情况
计沟通交流会等时间,积极赴公司进行现场调研。2025 年 4 月,本
人到公司现场开展交流活动,对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内控制度建设等
事项进行了深入调研。同时,积极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生
产经营的影响,及时了解公司重大事项进展,从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
的角度对公司生产经营和管理、内部控制建设提出意见建议。2025
年度累计全年现场工作时间超过 15 天。
(七)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本人与董事会其他董事、管理层之间形成了良性沟通机制,能
够及时了解公司经营管理重大事项,公司也通过多种方式主动与本
人保持沟通,本人作为独立董事的知情权得到充分保障,在履职过
程中未受到任何干扰或阻碍。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 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8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关联交易
预计的议案》,本人对关联交易议案进行事前审阅,认为公司与关联
方之间 2025 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属于正常商业交易行为,
跟公司实际生产经营需要相符合。交易价格按市场价格确定,定价公
允,不存在违反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的情况,不影响公司运营的独
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符合公司整体利益。
(二)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
告
了
半年度报告及摘要,以及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相关文件,
本人认真阅读定期报告全文,重点关注了定期报告内容是否存在重大
编制错误或者遗漏,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是否发生大幅波动及波
动原因解释的合理性等情况。
次审计沟通会,持续开展审计沟通,了解年度审计与内控审计情况,
确保审计质量。2025 年 12 月 23 日,与大信会计师事务所负责公司
审计工作的会计师召开了审计计划阶段的沟通会议,对年度审计工作
的初步预审情况,如审计范围、工作安排、审计过程中关注的重点项
目等相关事项进行了充分沟通。本人认真审阅了大信的工作计划及相
关资料,就审计的重点项目提出了具体意见和要求。
(三)聘用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8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该议案后经 2025 年
事项前已针对拟聘任审计机构的具体情况进行了详细核查,审慎履行
职责后对该议案投赞成票。
(四)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的事项,公司薪酬方案是依据所处行业薪酬平均水平并结合公司效益
情况制定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规定和实际经营情况,
关联人员已按规定回避表决。
报告期内,公司不涉及制定或者变更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
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
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等情形。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依托自
身专业知识,独立、客观、谨慎地行使表决权,切实保障公司和广
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义务,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认真履行职责,主动辅助公司决策,促
进公司经营业绩和治理水平的全面提升!
独立董事:陆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