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聚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南京聚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根据《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
并基于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刘波先生、尹波先生、蒋莉女士提交的《独立董事独立
性自查报告》,对公司独立董事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刘波先生、尹波先生、蒋莉女士均未在公司担任
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及公司主
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
影响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和《公司章
程》中关于独立董事的独立性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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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 事 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