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聚隆: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4-09 20:2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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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644     证券简称:南京聚隆           公告编号:2026-020
债券代码:123209     债券简称:聚隆转债
               南京聚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此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国有企业、
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规定。
  南京聚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8 日召开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6 年度审计机构,聘任期限
为一年。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衡所”)前身为始建于
计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为郭澳,注册地址为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 106
号 1907 室。天衡所已取得江苏省财政厅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过去二
十多年一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是中国首批获得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和首批取
得金融企业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天衡所合伙人 85 人,注册会计师 338 人,注册会
计师较上年减少 48 人。注册会计师中,210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天衡所 2025 年度业务收入 49,572.28 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43,980.19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 15,967.65 万元(审计业务收入与证券业务收入存在部分重
合情形)。
  天衡所为 92 家上市公司提供 2024 年报审计服务,收费总额 8,338.18 万元,
主要行业为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
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等,具有公司所在行业审
计业务经验。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3 家。
计赔偿限额 10,000.00 万元,能够承担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2 次、监
督管理措施 7 次、自律监管措施 5 次和纪律处分 2 次。31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
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2 次(涉及 4 人)、监督管理措施 10 次
(涉及 20 人)、自律监管措施 5 次(涉及 11 人)和纪律处分 3 次(涉及 6 人)。
  (二)项目信息
  (1)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
  张军先生,2007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7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
计,2005 年开始在天衡所执业,2024 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
或复核的上市公司 5 家,具备专业胜任能力,无兼职情况。
  (2)签字注册会计师:
  赵晔女士,2018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2018 年开始在天衡所执业,
签署上市公司 1 家。具备专业胜任能力,无兼职情况。
  (3)质量控制复核人:
  林茜女士,2003 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2004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
司审计,2004 年开始在天衡所执业,从 2025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曾
参与多家上市公司的审计服务,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签字注册会计师赵晔、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林茜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
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
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项目合伙人张军先生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 1 次中国证监会江苏监管局的
监督管理措施,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处理处罚日        处理处罚类
序号      姓名                         实施单位    事由及处理处罚情况
                期            型
                                           因审计执业行为受到中国
                                            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
     天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
响独立性的情形。
费用为 10 万元。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天衡所进行了审查,认为天衡所在专业胜任能力、
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对审计机构的要求,具
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同意续聘天衡所为公司 2026 年度审计机
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8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以 8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天
衡所为公司 2026 年度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天衡所协商确定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 2025 年年
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一)《南京聚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二)《南京聚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三)天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南京聚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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