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282 证券简称:三联锻造 公告编号:2026-014
芜湖三联锻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芜湖三联锻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三联锻造”)于 2026 年 4
月 8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6 年度日常关联
交易预计的议案》,基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业务发展及日常经营需要,将与公司
合营企业安徽联盛芯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盛芯能”)发生的日常关联交
易事项进行预计,预计 2026 年度发生的交易金额不超过 1,800.00 万元(不含税,
下同)。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2025 年度,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与上述关联
方发生日常关联交易 528.77 万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日常
关联交易额度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独立董事已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并发表了
审查意见。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定价 2025 年实际 2026 年预计
关联交易类别 关联人 关联交易内容
原则 金额 金额
接受关联人提供
联盛芯能 外协加工服务 参考市场价格 528.77 1,800.00
服务
合 计 528.77 1,800.00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 关联交易 2025 年实际发生 实际发生金额与预计
关联人 2025 年预计金额
类别 内容 金额 金额差异
接受关联人 外协加工
联盛芯能 528.77 600.00 71.23
提供服务 服务
合 计 528.77 600.00 71.23
公司董事会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
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不存在较大差异
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说明
公司独立董事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
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说 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不存在较大差异
明
注:除上述公司接受关联人提供的服务外,公司亦存在除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
他关联自然人在公司及子公司任职并根据公司薪酬管理及绩效考核的相关规定领取薪酬的
情况。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表面处理产业园 1 号
术转让、技术推广;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电镀加工;塑胶表面处理;金
属制品研发;金属材料制造;金属制品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推广
服务;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机械电气设备制造;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力
电子元器件销售;电子专用设备制造;其他电子器件制造;半导体分立器件制造;
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销售;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货
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除许可业
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持有其 20%股权。
项协议,且经公开渠道查询,关联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单位:万元
项 目 2025 年度(未经审计) 2026 年 1-2 月(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541.82 125.23
利润总额 -42.51 5.85
净利润 -88.50 5.85
项 目 2025 年 12 月 31 日(未经审计)2026 年 2 月 28 日(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1,328.87 1,357.29
负债总额 584.03 606.60
净资产 744.84 750.69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交易的定价政策和依据
公司上述关联交易为日常生产经营中正常的业务往来,交易双方遵循平等自
愿、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交易价格参考市场价格由交易双方协商确定,
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关联交易协议由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在预计金额范围内签署,董事会授权公司
管理层签署相关协议。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与联盛芯能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系公司日常经营所需,
交易将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交易原则,属于正常的商业行为。不存在
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亦不会因此类交易而
对关联人形成依赖,交易对公司 2026 年度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会构成
重大影响。
五、相关审议程序及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经 2026 年 4 月 8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董事会一致认为:公
司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额度是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需,不会对公司本
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亦不会因此类关联交易而对关
联人形成依赖或被其控制的可能性,对公司的独立性不会产生影响。日常关联交
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交易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查意见
经 2026 年 3 月 27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六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认为:公司 2026 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正
常生产经营所需,定价政策遵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
利益的情形。公司与关联人的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业务不
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该关联交易议案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因此,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关于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保荐机构核查程序及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
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六次会议审议批准,履行了必要的审
批程序,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事项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股东特别是无关联关系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芜湖三联锻造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二)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六次会议审查意见;
(三)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芜湖三联
锻造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芜湖三联锻造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