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子清洁能源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西子清洁能源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
《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尽职尽责,积极开展工作,认真履行审
计监督职责。现将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职情况和
监督情况报告如下: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 3 名董事组成,分别为独立董事傅怀全、独
立董事刘国健、董事罗世全。独立董事刘国健先生因连任期满于 2025 年 5 月 16
日离任,补选姜涛先生为独立董事,后姜涛先生任审计委员会委员。董事罗世全
先生因个人原因于 2025 年 10 月 14 日离任,后董事长王克飞先生任审计委员会
委员。2026 年 3 月 24 日,换届选举后,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现由 3 名董事
组成,独立董事陈晨、独立董事宋明顺、独立董事夏越东。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会议 6 次,全体审计委员会委员均
出席了会议,并对会议相关议案发表了专业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届次 成员情况 召开日期 会议内容
会议议题:
(1)《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
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员会 2025 年第一次 傅怀全、刘国健、罗世全 2025-03-03
《关于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4
(2)
会议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和履行监督职责情况
报告的议案》;
会议议题:
(1)《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经审计) ;
(2)《公司审计办公室 2024 年度工作总结
及 2025 年度工作计划》;
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
(3)《关于 2024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
员会 2025 年第二次 傅怀全、刘国健、罗世全 2025-03-27
坏账核销的的议案》;
会议
(4)《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
价报告>的议案》;
(5)《关于制定<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
制度>的议案》;
会议议题:
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 (1)《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经公司审计
员会 2025 年第三次 傅怀全、刘国健、罗世全 2025-04-21 室审计) ;
会议 (2)《公司审计办公室 2025 年第一季度工
作总结和第二季度工作计划》;
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
会议议题:
员会 2025 年第四次 傅怀全、姜涛、罗世全 2025-07-14
(1)《关于变更公司内审负责人的议案》;
会议
会议议题:
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 (1)《2025 年半年度报告》(经公司审计室
员会 2025 年第五次 傅怀全、姜涛、罗世全 2025-08-15 审计) ;
会议 (2)《公司审计室 2025 年第二季度工作总
结和第三季度工作计划》;
会议议题:
(1)《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经公司审计
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 室审计) ;
员会 2025 年第六次 傅怀全、王克飞、姜涛 2025-10-24 (2)《公司审计办公室 2025 年第三季度工
会议 作总结和第四季度工作计划》;
(3)《关于 2025 年前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
准备和坏账核销的议案》;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度主要工作情况
(一)财务报告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的财务报告,与外部审计机构讨论、沟通、
确定年报的审计计划、审计范围、审计方法和时间安排,积极协调公司经营层、
内部审计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确保各方沟通及时有效,促进审计各项工
作推进。通过询问公司有关财务人员及管理人员、查阅股东会、董事会等相关会
议资料、翻阅公司相关账册及凭证以及对重大财务数据进行分析,认为公司财务
报告是真实、完整、准确的,不存在有重大错报、漏报情况;未发现有大股东占
用公司资金情况;未发现公司有对外违规担保情况及异常关联交易情况。
(二)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外部审计机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相关业务的审计从业
资格,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按时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审计工作。
在审计工作中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其审计成员始终保持了形式
上和实质上的双重独立,恪守了职业道德基本原则。
在审计过程中,审计委员会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年报审
计工作中的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审计方法进行了充分的沟通。督促年审注册会
计师按照商定计划进行审计,并在约定时限内提交审计报告,未在审计中发现公
司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审计委员会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进行审计期间,
勤勉尽责,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
(三)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及时了解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开展情况,对内部审计发
现的问题提出指导性意见,重点关注相关问题后续整改情况,认为公司审计办公
室相关工作人员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工作认真负责,围绕公司发展目标,积极开
展内部审计工作,未发现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的情况。
(四)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充分发挥专业优势,积极督促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设
工作,指导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完成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工作,并完成公司内部
控制评价报告,督促并审核审计机构出具的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我们认为:
公司内部控制体系较为完整、合理、有效,符合中国证监会有关上市公司治理规
范的相关要求,不存在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能够适应公司现行管理的要求和发
展的需要。
(五)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的审核
报告期内,我们对公司关联交易相关事项均提前进行了解并与相关人员进行
详细询问,未发现关联交易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审计委员会注重与外部审计机构及时、深入沟通,在外部审计工作开展的不
同阶段,就有关事项向外部审计机构做出提示,听取外部审计机构的汇报。督促
外部审计机构勤勉尽责,按计划履行各项审计程序。同时,协调管理层与外部审
计机构,要求管理层全力配合外部审计机构,确保外部审计工作质量,按既定进
度完成外部审计工作任务。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各位委员在工作中勤勉尽责、恪尽职守,
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
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利用专业知识,主动、积极、充分地发挥了职能,勤
勉尽责地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职责,有效推动了公司治理水平的提升。
继续加强对公司的审计指导,促进公司不断完善内部控制体系,促进公司规范运
作、稳健发展,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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