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34 证券简称:西子洁能 编号:2026-025
西子清洁能源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
解释第 19 号> 的通知》(财会[2025]32 号)的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不会对西
子清洁能源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西子洁能”)2025
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情况产生重大影响。
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8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告如下:
一、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通知》(财会[2025]32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9号》),规定“关于非同一控制下
企业合并中补偿性资产的会计处理”、
“关于处置原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
子公司时相关资本公积的会计处理”、
“关于采用电子支付系统结算的金融负债的
终止确认”、
“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及相关披露”和“关于指定
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的披露”等相关内容自
财政部于2025年12月5日发布《解释第19号》,公司自2026年1月1日起开始执
行前述规定。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
关规定。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解释第19号》的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未
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
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审批程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属于公
司根据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进行的变更。
三、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
号> 的通知》(财会[2025]32号)的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
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重大追溯调整,不
会对公司财务报表所有者权益、净利润等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
涉及公司盈亏性质改变,不涉及公司业务范围的变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
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西子清洁能源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