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子清洁能源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西子清洁能源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
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西子清洁能源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
们对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
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
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审计委员会对董事会建立和
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
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
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
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
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
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
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较为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
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公司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起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
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西子清洁能源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母公司)
及各主要子公司,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 100%,
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 100%。
按照内部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内部监督五大要素,公司对
组织架构、发展战略、人力资源、资金活动、采购业务、资产管理、销售业务、研究
与开发、工程项目、担保业务、业务外包、财务报告、全面预算、合同管理、内部信
息传递和信息系统等内容开展全面评价。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
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其配套指引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组
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
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
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
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缺陷类型 财务报表潜在的错报金额
错报金额<净资产 1%
一般缺陷
错报金额<营业收入总额的 2%
净资产 1%≤错报金额<净资产 2%
重要缺陷
营业收入总额 2%≤错报金额<营业收入总额 3%
错报金额≥净资产 2%
重大缺陷
错报金额≥营业收入总额 3%
(2)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在内部控制缺陷不直接对财务报表造成影响或间接造成影响,数额很难确定的情
况下,可通过分析该控制缺陷所涉及业务性质的严重程度、直接或潜在负面影响性质、
影响范围等因素认定缺陷。
①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舞弊行为;
②公司更正已公布的定期财务报告的重大差错;
③审计委员会和内部审计机构对公司的对外财务报告和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监督
无效。
①未依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
②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
③对于非常规或特殊交易的账务处理没有建立相应的控制机制或没有实施且没
有相应的补偿性控制;
④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且不能合理保证编制的财
务报表达到真实、完整的目标。
(1)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缺陷类型 直接财务损失金额 重大负面影响
受到省级政府部门处罚但未对
一般缺陷 10 万元<损失<净资产 1%以下 本公司定期报告披露造成
负面影响。
受到省级以上政府部门或监管
净资产 1%≤损失<净资产
重要缺陷 机构处罚但未对本公司定期报
告披露造成负面影响。
受到国家政府部门处罚,且已正
重大缺陷 损失≥净资产 2% 式对外披露并对本公司定期报
告披露造成负面影响。
(2)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②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滥用职权,发生贪污、受贿、挪用公款等舞弊行为;
③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制度系统性失效;
④违规泄露对外投资、资产重组等重大内幕信息,导致公司股价严重波动或公司
形象出现严重负面影响;
⑤重大事项决策程序产生重大失误;违反公司决策程序导致公司重大经济损失。
①未经授权及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进行对外担保、投资有价证券、金融衍
生品交易、资产处置、关联交易;
②公司关键岗位业务人员流失严重;
③媒体出现负面新闻,波及局部区域,影响较大但未造成股价异动;
④公司遭受证券交易所通报批评;
(三)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
控制重大缺陷或重要缺陷。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公司不存在非财务报告内
部控制重大缺陷或重要缺陷。
四、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本年度内部控制运行不存在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评价范围内的各公司均能有效
运行内部控制。公司下一年度将对公司的内部控制体系进行持续优化,以适应不断变
化的外部环境及内部管理的要求,对一般风险一经发现及时整改,使风险可控。
西子清洁能源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