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天秦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秦皇岛天秦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致同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所”)作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
制审计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对致同所在 2025
年度审计过程中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5 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致同所前身是成立于 1981 年的北京会计师事务所,1986 年 6 月脱钩改制并与
京都会计师事务所合并,2011 年经北京市财政局批准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更名为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22
号赛特广场五层。首席合伙人:李惠琦。
截至 2025 年末,致同所从业人员近六千人,其中合伙人 244 名,注册会计师
二、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根据《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
结合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工作安排,致同所对公司 2025 年年度财务报告及 2025
年 12 月 31 日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
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进行核
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致同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
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5 年度的合
并及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31 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
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致同所出具了
标准无保留意见的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致同所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
注册会计师与财务报表审计相关的责任、审计范围、审计时间安排、审计小组人员
构成、总体审计策略、初稿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充分沟通。
三、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
经评估,公司认为:致同所资质合规有效,其在 2025 年度执业过程中严格恪守
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与经营成果,切实履行审计机构法定
职责,按期完成公司 2025 年度各项审计工作。执业期间未发生损害公司利益及中小
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审计操作规范有序,所有出具的相关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准
确、及时合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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