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秦皇岛天秦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用情况
鉴证报告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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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秦皇岛天秦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
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秦皇岛天秦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
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北京 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22 号
赛特广场 5 层 邮编 100004
电话 +86 10 8566 5588
传真 +86 10 8566 5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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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秦皇岛天秦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鉴证报告
致同专字(2026)第 110A006363 号
秦皇岛天秦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秦皇岛天秦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
秦装备公司”)《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以下简称 “专项报告”)执行了合理保证的鉴证业务。
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编制 2025 年度专项报告,保证其
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是天秦装备公
司董事会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天秦装备公司董事会
编制的 2025 年度专项报告提出鉴证结论。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
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 2025 年度专项报告是
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工作中,我们结合天秦装备公司实际情
况,实施了包括了解、询问、抽查、核对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
们的鉴证工作为提出鉴证结论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经审核,我们认为,天秦装备公司董事会编制的 2025 年度专项报告符合《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有关规定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
实反映了天秦装备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和实际使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