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强达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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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 次
一、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1-2
二、深圳市强达电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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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中汇会鉴[2026]4233号
深圳市强达电路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鉴证了后附的深圳市强达电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强达电路公司)管
理层编制的《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强达电路公司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强达电路公司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
随同其他文件一起
报送并对外披露。
二、管理层的责任
强达电路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
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编制《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强达电路公司管理层编制的《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提出鉴证结论。
四、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
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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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
施了包括了解、检查、核对等我们认为必要的审核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
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强达电路公司管理层编制的《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
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映了强达电路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杭州 中国注册会计师:
报告日期:2026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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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强达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证券交易所:
根据贵所印发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2025 年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要求,现将本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
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本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关于同意深圳市强达电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1140号)同意注册,由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通过贵
所系统采用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
发行的方式,向社会公开发行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884.4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为28.18元,共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3,102.39万元,扣除券商承销佣金及保荐费4,715.49
万元(其中200万元已于2022年9月支付)后,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4年10月25
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永支行银行账户(账号为
号为755919638010008)23,586.90万元。另扣减招股说明书印刷费、审计费、律师费、评估费
和网上发行手续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3,066.49万元及2024年之前支付
给主承销商保荐费200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45,320.41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
况业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于2024年10月25日出具了《验资报告》
(中汇会验[2024]10208号)。
(二) 募集金额使用情况和结余情况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38,542.66 万元,其中本年度使
用 32,296.31 万元,结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为 7,133.67 万元。本
年度募集金额使用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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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项 目 金 额
募集资金总额 53,102.39
减:发行费用 7,781.98
募集资金净额 45,320.41
减:以前年度已累计投入募投项目的金额 6,246.35
加:以前年度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 36.02
加:以前年度暂未支付的发行费用 11.33
期初结余募集资金 39,121.41
减:本年度投入募投项目的金额 32,296.31
其中:南通强达电路科技有限公司年产 96 万平方米多层板、HDI
板项目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8,238.75
加:本年度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 319.90
减:本年度支付以前年度暂未支付的发行费用 11.33
期末结余募集资金 7,133.67
其中:存放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7,133.67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利益,本公司根据
《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2025年修订)》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2025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深
圳市强达电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
根据《管理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2024
年10月30日,公司分别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永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
行及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
使用进行专户管理。同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南通强达电路科技有限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深圳分行、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
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三方监管协议、四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
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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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有 3 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单位:人
民币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账户类别 存储余额 备注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深圳福永支行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深圳福永支行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深圳景田支行
合 计 71,336,732.99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项目中的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本次补充流动资金原因系随
着公司经营规模扩大,为维护稳定运营、保障业务发展目标顺利完成,公司需补充一定规模的
营运资金满足日常经营需求。因此该项目的效益反映在公司的整体经济效益中,无法单独核算。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的情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22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的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3,810.52 万
元,其中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 3,146.02 万元,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人民币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出具了《关于深圳市强达电路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
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中汇会鉴[2024]10523 号);公司保
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深圳市强达电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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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对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
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四) 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五) 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21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正常
运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2,500.00 万元(含本数)的闲置
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性低的保本型产品,同时满足单
项产品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 12 个月及保本要求。上述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
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
募集资金专户。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分别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及无异议的核查意
见。
本年度,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取得的利息收入为 278.71 万元。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为 0.00 元。
(六)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七) 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八)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均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后续将继续
用于投入本公司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九) 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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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经披露的募集资金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已使
用的募集资金均投向所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重大情形。
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深圳市强达电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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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深圳市强达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45,320.41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32,296.31
报告期内改变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不适用
累计改变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不适用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38,542.66
累计改变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不适用
是否已
募集资金 截至期末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 项目达到预定
承诺投资项目 改变项 调整后投资总 本年度 本年度实现 是否达到预 项目可行性是否
承诺投资 累计投入金额 (%) 可使用状态日
和超募资金投向 目(含部 额(1) 投入金额 的效益 计效益 发生重大变化
总额 (2) (3)=(2)/(1) 期
分改变)
承诺投资项目:
南通强达电路科技有限公司
年产 96 万平方米多层板、 否 48,000.00 36,320.41 24,057.56 29,542.66 81.34 2026-7-25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HDI 板项目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否 12,000.00 9,000.00 8,238.75 9,000.00 100.00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60,000.00 45,320.41 32,296.31 38,542.66 85.04
超募资金投向: 不适用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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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22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
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
入的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3,810.52 万元,其中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 3,146.02 万元,已支
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人民币 664.50 万元。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已经中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出具了《关于深圳市强达电路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中汇会鉴[2024]10523 号);公司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出具了《关于深圳市强达电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
金的核查意见》,对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21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
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正常运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使
用不超过人民币 32,500.00 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
性低的保本型产品,同时满足单项产品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 12 个月及保本要求。上述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
金专户。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分别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及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本年度,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取得的利息收入为 278.71 万元。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使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为 0.00 元。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均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后续将继续用于投入本公司承诺的募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集资金投资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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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的其他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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