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关于武汉菱电汽车电控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保荐”或“保荐人”)作为武
汉菱电汽车电控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菱电电控”或“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人,根据《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
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菱电电
控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
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关于同意武汉菱电汽车电控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46号文)同意注册,由主
承销商长江保荐采用余额包销方式,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扣除证券承销费和保荐费人民币6,718.55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90,573.25万
元,由长江保荐于2021年3月5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扣除上网发行费、
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
外部费用人民币2,461.94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8,111.31万元。上
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出具
了《验资报告》(中汇会验[2021]0656号)。
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人、募集资金专户
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发行名称 2021 年首次公开发行股份
募集资金到账时间 2021 年 3 月 5 日
本次报告期 2025 年 1 月 1 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金额
一、募集资金总额 97,291.80
其中:超募资金金额 35,844.32
减:直接支付发行费用 9,180.49
二、募集资金净额 88,111.31
减:
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74,467.23
本年度使用金额 10,213.54
暂时补流金额 -
现金管理金额 5,600.00
银行手续费支出及汇兑损益 1.59
加:
募集资金利息收入 4,817.02
三、报告期期末募集资金余额 2,645.97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利益,
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
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 4 月修订)》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2025 年 5 月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
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武汉菱电汽车电控系统
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
办法》,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
保荐人长江保荐分别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武汉分行循礼门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
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
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以及对其使用
情况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二)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开立的 4 个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存储情况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发行名称 2021 年首次公开发行股份
募集资金到账时间 2021 年 3 月 5 日
报告期末余
账户名称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账户状态
额
武汉菱电 中信银行 8111501011300811236 182.01 使用中
武汉菱电 中信银行 8111501011400811232 1,938.01 使用中
武汉菱电 中信银行 8111501012300811218 525.95 使用中
武汉菱电 招商银行 127906250010702 - 已注销
注 1:2024 年 8 月 26 日,公司将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循礼门支行(账号为: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
费用的自有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1,063.70 万元置换预先
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383.26 万元置换已支付发行费
用的自筹资金。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就募集资金置换事项出具
《关于武汉菱电汽车电控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和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中汇会鉴[2021]3428 号)。
本年度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先期投入及置换的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年度,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
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6 亿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确保不
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进度,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
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
性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使用期限自公司第二
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授权期限到期日(2022 年 3 月 23 日)起 12 个月之内有
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
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4.2 亿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确保不影
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进度,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用
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
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使用期限自公司第二届
董事会第六次会议授权期限到期日(2023 年 3 月 23 日)起 12 个月之内有效。
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
公司使用不超过 1.8 亿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确保不影响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进度、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
性好的、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定期
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使用期限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授权
期限到期日(2024 年 3 月 23 日)起 12 个月之内有效。
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1.8 亿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确保不
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进度、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用于购买安全性高、
流动性好的、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
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
用,使用期限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授权期限到期日(2025 年 3 月
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审核情况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发行名称 2021 年首次公开发行股份
募集资金到账时间 2021 年 3 月 5 日
计划进行现金 计划进行现金管理 董事会审议通过日
计划起始日期 计划截止日期
管理的金额 的方式 期
不超过人民币 购买安全性高、流
不超过人民币 本要求的投资产品
不超过人民币 构性存款、通知存
不超过人民币 额存单、收益凭证
等) 2025 年 3 月 23 日 2026 年 3 月 23 日 2025 年 3 月 21 日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为
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明细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发行名称 2021 年首次公开发行股份
募集资金到账时间 2021 年 3 月 5 日
预计年
委托 受托 产品类 尚未归 利息
产品名称 购买金额 起始日期 截止日期 归还日期 化收益
方 银行 型 还金额 金额
率
菱电 中信 结构性存款 结构性
电控 银行 A14740 期 存款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
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 95,000,000.00 元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
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 28.46%。2025 年 6 月 27 日,公司召开 2024 年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该事项。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或回购公司股份
并注销的情况
本年度,无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或回购公司
股份并注销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发行名称 2021 年首次公开发行股份
募集资金到账日期 2021 年 3 月 5 日
节余募集资金合计金额 11,728.45
新项 新项目
目计 计划投
节余募投项 节余资 节余资金 新项目 董事会审议通过 股东会审议通过
划投 入募集
目名称 金金额 用途 名称 日期 日期
资总 资金总
额 额
菱电电控汽
车动力控制 不适
系统产业化 用
项目
研发平台项 不适
目 用
公司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将上述募集投资项目结项后的结余募集资金
资金专户用于后续项目建设设备及工程款等支付,在满足相关合同约定的付款条
件时,从募集资金专户支付。本年度,部分尾款尚未支付完毕。待募集资金专户
余额使用完毕后,公司将对募集资金专户办理相关注销手续。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24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新增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公司在“菱电电控汽车动力控制系统产
业化项目”的原实施地点基础上,新增“湖北省武汉市东西湖区径河街文泰路以
北、霞飞路以西”为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
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7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
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承兑汇票方式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
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
情况使用承兑汇票方式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部分款项,并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
等额资金至自有资金账户。
本年度,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菱电电控汽车的动力控制系统产业化
项目”设备采购款 403.24 万元,并已完成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年度,无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经披露的募集资金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
情况;已使用的募集资金均投向所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违规使用募
集资金的重大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
性意见
会计师事务所认为,菱电电控公司管理层编制的《关于 2025 年度募集资金
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
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2025 年 5 月修订)》及相
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公允反映了菱电电控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管
理与实际使用情况。
七、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
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保荐人通过资料审阅、访谈沟通等多种方式,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
情况进行了核查。经核查,长江保荐认为: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
和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
管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2025 年 5 月修订)》等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
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
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
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
附件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武汉菱电汽车电控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发行名称 2021 年首次公开发行股份
募集资金到账日期 2021 年 3 月 5 日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0,213.54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72,914.53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已变更项 截至期末 截至期末累计投 项目达到预 项目可行
截至期末承 截至期末投入 是否达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 募投项目 目,含部 募集资金承 调整后投 本年度 累计投入金 入金额与承诺投 定可使用状 本年度实 性是否发
诺投入金额 进度(%) 到预计
资金投向 性质 分变更 诺投资总额 资总额 投入金额 额 入金额的差额 态日期(具 现的效益 生重大变
(1) (4)=(2)/(1) 效益
(如有) (2) (3)=(2)-(1) 体到月份) 化
菱电电控汽车的动力
生产建设 否 34,048.46 34,048.46 25,836.12 688.03 25,514.55 -321.57 98.76 2023 年 4 月 1,745.77 是 否
控制系统产业化项目
研发中心平台建设项
研发项目 否 5,680.47 5,680.47 4,050.62 25.51 3,899.98 -150.64 96.28 2023 年 4 月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目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补流 否 15,000.00 15,000.00 15,000.00 0.00 15,000.00 - 100.00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超募资金
不适用 否 - 33,382.38 28,500.00 9,500.00 28,500.00 - 100.00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合计 54,728.93 88,111.31 73,386.74 10,213.54 72,914.53 -472.21 99.36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不适用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有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10,636,952.30 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自筹资金,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3,832,641.47 元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就募
集资金置换事项出具《关于武汉菱电汽车电控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
告》(中汇会鉴[2021]3428 号)。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不适用
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6 亿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
资进度,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包括但
不限于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使用期限自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授权期限到期
日(2022 年 3 月 23 日)起 12 个月之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4.2 亿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
进度,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
限于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使用期限自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授权期限到期日(2023
年 3 月 23 日)起 12 个月之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4 年 3 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1.8 亿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进
度、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通知
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使用期限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授权期限到期日(2024 年 3 月 23 日)起
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1.8 亿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
资进度、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
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
十七次会议授权期限到期日(2025 年 3 月 23 日)起 12 个月之内有效。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为 5,600.00 万元。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95,000,000.00 元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 28.46%。2021 年 8 月 5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 95,000,000.00 元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
额的比例为 28.46%。2025 年 6 月 27 日,公司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该事项。
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菱电电控汽车动力控制系统产业化项目”及“研
发中心平台建设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2023 年 6 月 15 日,公司召开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截至 2023 年 4 月 25 日,在扣除尚未支付的设备及工程款等后续支出后,菱电电控汽车动力控制系统产业化项目预计节余募集资
金 9,867.20 万元,募集资金应付未付金额 2,811.37 万元;研发平台项目预计节余募集资金 1,861.25 万元,募集资金应付未付
金额 740.02 万元。
公司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将上述募集投资项目结项后的结余募集资金 11,728.46 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募集资金应付未付
款项将继续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用于后续项目建设设备及工程款等支付,在满足相关合同约定的付款条件时,从募集资金专户支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付。待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使用完毕后,公司将对募集资金专户办理相关注销手续。
募集资金结余原因:1、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过程中,公司严格遵守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本着节约、合理的原则,
审慎使用募集资金,通过严格规范采购、建设制度,在保证项目质量和控制实施风险的前提下,加强项目建设各个环节费用的控
制、监督和管理,通过对各项资源的合理调度和优化,合理降低项目建设成本和费用,形成了资金节余。2、公司处于谨慎性考
虑,完全使用自有资金支付产业化项目的铺底流动资金,节约了产业化项目募集资金的使用。3、项目建设期间,本着节约、合
理的原则,在满足生产工艺的基础上,公司采购了部分二手设备和充分利用自身的工程制造能力自制了部分生产设备来替代进口
设备的采购,降低了设备采购费用。4、该项目存在尚未支付的尾款及质保金,按计划将在项目未来运行过程中,结合实际情况
进行投入,现阶段形成一定节余。5、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
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获得了一定的投资收益,同时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也产生了一定的存款利息收入。
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24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公司在“菱
电电控汽车动力控制系统产业化项目”的原实施地点基础上,新增“湖北省武汉市东西湖区径河街文泰路以北、霞飞路以西”为
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
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7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承兑汇票方式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使用承兑汇票方
式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部分款项,并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自有资金账户。
报告期内,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菱电电控汽车的动力控制系统产业化项目”设备采购款 403.24 万元,并已完成募集资
金等额置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