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德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要求,宁波德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朱一鸿先生、诸成刚先生和沙亮亮先生的独立性情况
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公司独立董事朱一鸿先生、诸成刚先生和沙亮亮先生的任职经历以及
相关自查文件,三位独立董事均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
在公司主要股东单位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
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等规定中关于独立董事的独立性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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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