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920111 证券简称:聚星科技 公告编号:2026-012
温州聚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本次会议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等方面均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温州聚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9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温州聚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法》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就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情况编写了《2025 年度董
事会工作报告》,董事长代表董事会汇报 2025 年董事会工作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
披露的《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公告编号:2026-019)。
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总经理按照《公司法》
《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公司制度的规定
认真履行职责。结合 2025 年度的主要工作情况,总经理对 2025 年度公司经营
管理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做 2025 年度工作报告。
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根据 2025 年度公司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结合公司报表数据,公司编制
了《202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6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 2026 年经营计划及经营目标,结合公司 2025 年财务报表数据,
公司编制完成了 2026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了《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
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上述职。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
披露的《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陈志刚—离任)》
(公告编号:2026-021)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夏法沪—离任)》
(公告编号:2026-022)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黄晓容)》(公告编号:2026-023)《2025 年度独立董
事述职报告(刘志远)》(公告编号:2026-024)《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周瑜)》(公告编号:2026-025)。
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
《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编制了《温州聚星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及《温州聚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
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
披露的《2025 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6-010)《2025 年年度报告摘要》
(公告编号:2026-011)。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
告>的议案》
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文
件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权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
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董事会已对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进行了
自查,并出具了《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
披露的《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告编
号: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6-031)。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为加强和规范内部控制,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
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结合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
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对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内部控制
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并编制了《2025 年度内部控制
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
披露的《202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告编号:2026-018)和《2025 年度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公告编号:2026-017)。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利润分配管理制度》的规
定,综合考虑股东利益及公司经营发展规划,公司本次权益分派预案如下:公
司目前总股本为 155,154,500 股,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
红利 1 元(含税)。本次权益分派共预计派发现金红利 15,515,450.00 元。
公司将以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为基数,如股权登记日应
分配股数与目前预计不一致的,公司将维持分派比例不变,并相应调整分派总
额。实际分派结果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核算的结果为
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
披露的《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公告编号:2026-013)。
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2025 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
公司聘请的审计机构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5 年
度的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
披露的《2025 年度审计报告》(公告编号:2026-016)。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对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
职情况评估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
披露的《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公告编号:2026-027)。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
报告>的议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2025 年度审计工作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进行了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
披露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公告编
号:2026-028)。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续聘 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 2025 年财务报告审计机构,
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履行职责,完成了公司的审计工作,也为
公司内部控制和财务管理提出了建设性的意见。
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继续聘任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担任公司 2026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
披露的《拟续聘 2026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公告》(公告编号:2026-014)。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依照《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董事会
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
披露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公告编号:2026-026)。
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
指引第 1 号——独立董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结合独立董事黄晓容、周
瑜、刘志远、陈志刚(离任)、夏法沪(离任)关于自身独立性的自查情况,就
公司在任独立董事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专项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
披露的《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告编号:2026-020)。
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预计 2026 年度接受关联方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的需求,对公司在 2026 年度接受关联方担保暨关联交
易预计情况进行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
披露的《关于预计 2026 年度接受关联方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
(公告编号:2026-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保荐机构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关联董事陈静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6 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经营发展的需要,保证各项生产经营活动的顺利进行,结合公司生
产经营实际情况,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预计向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 370,000
万元的授信额度(最终以金融机构实际审批的额度为准),授信包括但不限于
流动资金贷款、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等信用品种。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
披露的《关于公司 2026 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预计 2026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因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2026 年度需与关联方进行关联交易,关联交易为
公司日常性关联交易,且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为依据,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
联交易均出于公司自身利益考虑,且为公司经营发展所必要,不存在向关联方
或其他第三方输送不恰当利益的情况;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不存在损
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
披露的《关于预计 2026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6-036)和
《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温州聚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预计 2026 年日常性
关联交易的专项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6-037)。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保荐机构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拟于 2026 年 5 月 12 日下
午 15:00 召开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本次董事会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的相
关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
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5 年年度股东会通知公告(提供网络投票)》
(公告编号:
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温州聚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
议》;
议》;
日常性关联交易的专项核查意见》;
度接受关联方担保暨关联交易事项的专项核查意见》;
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温州聚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温州聚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