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16 证券简称:湖南白银 公告编号:2026-037
湖南白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
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湖南白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湖南白
银”)分别于 2026 年 4 月 2 日、2026 年 4 月 8 日,召开 2026
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及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
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
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1)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经审核,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相
关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本次利润分配预案
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基于此,我们同意将上
述议案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
(2)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
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加强上市公司监管的意见(试行)
》、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5 年
修订)》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中对利润分
配的相关规定,基于公司实际情况,综合考虑了与利润分配
相关的各种因素,兼顾公司可持续发展与投资者的合理回报。
本次现金分红预案兼具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二、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公司根据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机构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 2025 年度审计报告,公司 2025
年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340,185,327.64 元,
其中: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 138,740,621.37 元,未分配利润
为-2,886,085,306.89 元。为保障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
展,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董事会提出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2025 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
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公司 2025 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涉及触及其
他风险警示。
本年度 上年度 上上年度
项目
(2025 年度)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元) 0 0 0
回购注销总额(元) 0 0 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净利润(元)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
-2,769,103,191.40
未分配利润(元)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
-2,886,085,306.89
计未分配利润(元)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
是
计年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现金分红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回购注销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
净利润(元)A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 0
额(元)B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
额 占最近三个会计年度 0
年均净利润的比例
(C=B/A)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
则》第 9.8.1 条第(九)
否
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
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公司 2025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
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
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2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同时根据
《公司章程》及《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5-2027)》的相
关规定:“在公司当年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数且保证
公司能够持续经营和长期发展的前提下,如公司无重大资金
支出安排,公司应当优先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且公司每
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年度归属于股东的净利润
的20%。如果在2025-2027年,公司净利润保持增长且累计未
分配利润为正数,则公司每年现金分红金额的增幅将至少与
净利润增长幅度保持一致。具体每个年度的分红比例由董事
会根据公司年度盈利状况和未来资金使用计划提出预案”。
截至2025年期末,公司未分配利润为负值。因此,为保
障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亦为全体股东利益长远考虑,2025
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
本。
四、其他说明
湖南白银高度重视股东回报,与投资者共享发展成果。
未来公司将在合法合规前提下,将综合考虑公司的经营状况、
财务状况与发展战略,从有利于公司长期健康可持续发展和
投资者回报的角度出发,适时通过现金分红等方式回报股东。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五、备查文件
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湖南白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