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656 证券简称:浩欧博 公告编号:2026-015
江苏浩欧博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作废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
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浩欧博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9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公司 2023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
下:
一、公司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了《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
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
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等
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
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
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了《江苏浩欧博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3-040),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肖强先生作
为征集人就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股权激励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
东征集投票权。
分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
到任何人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3 年 9 月 26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
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
了《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
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
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获得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
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
需的全部事宜。
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
独立董事对前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
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
《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
查报告》(公告编号:2023-043)。
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
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公司 2022 年及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
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
授予部分第二类激励对象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
单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及独立财务顾问已出具相应报告。
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
次授予价格的议案》。律师已出具法律意见书。
于作废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
案》及《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类激励对象第
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次归属的
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已出具法律意见书。
二、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一)部分激励对象离职
根据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之“第十三章公司/激励
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之“二、激励对象个人情况发生变化”的规定:“(三)
激励对象离职的,包括主动辞职、因公司裁员而离职、劳动合同/聘用协议到期
不再续约、因个人过错被公司解聘、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或聘用协等情形,自离职
之日起激励对象已获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激励
对象离职前需要向公司支付完毕已归属限制性股票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于
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类激励对象中 1 名激励对象
因个人原因离职,董事会决定取消上述激励对象资格,并作废其已获授尚未归属
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4 万股。
(二)公司层面业绩考核及部分个人绩效考核不符合全部归属条件
根据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第一个归属期业绩考核目标 A: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1.2023-2024 年 2
年平均营业收入定比 2022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40%;2.2023-2024 年 2 年平
均净利润定比 2022 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30%。业绩考核目标 B:公司需满足
下列两个条件之一:1.2023-2024 年 2 年平均营业收入定比 2022 年营业收入增长
率不低于 19%;2.2023-2024 年 2 年平均净利润定比 2022 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务报告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 2023-2024 年 2 年平均收入定比
利润增长率为 1.00%,满足业绩考核目标 B,根据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首次
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的公司层面归属比例为 62.71%。
根据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第二个归属期业绩考核目标 A: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1.2025 年营业收
入定比 2022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87%;2.2025 年净利润定比 2022 年净利润
增长率不低于 72%。业绩考核目标 B: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1.2025
年营业收入定比 2022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40%;2.2025 年净利润值定比
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 2025 年营业
收入定比 2022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为 24.35%;2.2025 年净利润值定比 2022 年净
利润增长率为-44.30%,未满足业绩考核目标 B,根据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归属期的公司层面归属比例为 0%。
同时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类激励对象中 1 名激励
对象 2024 年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合格”,根据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草案)》中对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本期其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为 50%。
因此,公司决定对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不符合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综上,本次作废 2023 年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共计 850,619 股,根据
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
性股票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的财务
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核心团队的稳定性,不会影响公
司股权激励计划继续实施。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经审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本次作废处理公司 2023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
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4 号——股权激励信息披
露》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
情况。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公司此次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
限制性股票。
五、律师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本次
归属及本次作废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与授权,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
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的相关规定;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一类激励对象的第
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成就,相关归属安排符合《管理办法》及《股票激励计
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事宜符
合《管理办法》及《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六、备查文件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类激励对象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
就及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相关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江苏浩欧博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