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思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神思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
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
规定和要求,在 2025 年度工作中,诚实、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
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及战略委员会委员的作用。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
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现就本人 2025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参加会议情况
供的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研究决策事项,了解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为参与公司重要决策做
好充分准备。
会议过程中积极参加各议题的讨论,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本人认为公司
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事项进行认真审议后认为各项议案均不存在损害全体
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未提出异议。
二、任职董事会专业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及战略委员会四个专门
委员会。本人作为战略委员会委员,本年度参加了五次战略委员会会议,对进一步完善公
司治理撤销监事会并设立职工董事、增加经营范围、对外投资等事项,根据公司战略规划
讨论决策,本人在工作中严格按照公司《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度
的要求履职。
三、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本人作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与其他两位独立董事召开八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对年度关联交易预计、中标关联交易事项进行审议,审核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及真实性,深
入了解业务的具体情况,切实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
四、上市公司配合工作情况
在召开董事会等相关会议前,公司认真组织准备会议资料,并及时向独立董事传递信息;
在重大法律法规、监管政策发布后,公司及时向独立董事传递、解读规则并提示规范运作重
点事项;公司为独立董事现场会议和工作、及时获取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提供畅通的沟通途
径和支持,保障独立董事履职。
五、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及履职的情况
工作时间已达到 15 个工作日,充分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等进
行现场办公,深入了解了公司的内部控制和财务状况,重点关注公司的经营状况、管理情况、
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等相关事项,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本人通
过电话、网络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相关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
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及时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建议。
六、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作的工作
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
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
时、公正。
七、培训和学习情况
为提高保护公司和中小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加强对公司和投资者的保护能力,本年度
参加了独立董事能力建设等培训,本人时刻关注国家相关政策,积极、认真地学习相关法律、
法规和规章制度及独立董事履职所必备的知识。通过学习,提高了自己的履职能力,对独立
董事的职责有了进一步了解,为保护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八、其他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未发生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未发生提议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未发
生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将继续忠实地履行自己的职责,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
策;为公司的健康发展建言献策,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
的建议;2026 年,本人将继续本着认真、勤勉、谨慎的工作精神,按照法律法规以及规范
性文件的相关要求,履行好独立董事的义务,发挥好独立董事的作用,利用自己专业知识和
丰富的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建设性的建议和意见,为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参考意
见,保证公司董事会客观、公正与独立运作,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以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以下无正文,为神思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签字页)
独立董事:
王树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