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联合出版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
作为北方联合出版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
的独立董事,2025年度,本人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
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
作制度》等规定和要求,诚实、勤勉、独立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
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重要事项发表了
独立、客观、公正的意见,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
将2025年度履行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苗莉女士,1974年出生,中共党员,博士学位,教授,中国国籍。
历任东北财经大学工商管理学院助教、讲师、副教授、教授。现任东
北财经大学工商管理学院教授、大连爱纳孤独症障碍者综合服务中心
理事。2022年7月至今兼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二)关于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外的其他职
务,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及控股股东或附属企业任职,
没有为公司及控股股东或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未
持有公司股份。本人具备《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所要求的独
立性和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在履职过程中能够确保客观、
独立的专业判断,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不存在影
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参加股东会、董事会会议情况
股东会、董事会会议。
参加股东
参加董事会情况
会情况
是否
董事 本年应 是否连续
独立 亲自 以通讯
姓名 参加董 委托出 缺席 两次未亲 出席股东
董事 出席 方式参
事会次 席次数 次数 自参加会 会的次数
次数 加次数
数 议
苗 莉 是 6 5 5 1 0 否 2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遵循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全面履行独
立董事职责。会议召开前,认真审阅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广泛了解
相关信息;基于专业判断和事前研究,针对议题客观公正发表独立审
核意见和相关建议,保证公司决策的科学性和公正性;跟踪审议事项
的进展情况,确保会议各项决策得到有效落实,为公司董事会科学决
策、规范运作、监督执行发挥积极作用。
(二)参加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战略发展与投资决策委员会会议1次。本人均按时参加各专门委员会
议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各职权范围内的事项分别进行审议及投票
表决。我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与公司财务部门、审计部门就公司年
度及各季度会计报表、内部控制评价、续聘审计机构等事项进行充分
的沟通讨论。
(三)与内部审计部门及会计师事务所、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
况
本人密切关注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审查了内部审计计划、程序
及其执行结果,确保其独立性和有效性。同时,在公司聘请的外部审
计机构进场审计前,和会计师就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
风险判断、本年度审计重点等事项进行沟通。并在年审会计师出具初
步审计意见后,及时与会计师沟通初审意见,关注审计过程中所发现
的问题,保证公司年度报告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
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履行职责,通过参加公
司举办的投资者业绩说明会,与中小股东充分沟通交流。日常工作中,
本人积极通过多种渠道了解中小股东关心和关注的事项,在决策过程
中注重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四)现场考察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相关动态,充分利用实地考察、现
场参加会议等形式,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进行
充分沟通,及时掌握公司生产经营情况、规范运作情况、财务状况及
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等,并提出专业性的意见和建议。同时,公司为
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务给予了全力支持,积极协助本人了解行业发展
情况、公司经营及财务状况,传达最新监管要求,及时发送相关文件
及资料等,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了必要的条件。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程》关于独立董事职权的要求,重点关注及审议了以下事项: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报告期,独立董事召开专门会议对公司董事会拟审议的《关于公
司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于所属公司签署房屋租赁协议的
议案》进行了审议,本人认为: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符
合公司实际经营的需要,有利于公司相关业务的发展,符合公司整体
利益;交易公平、公正、公开,没有侵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
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董事会审议相关议案时,
关联董事主动回避,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二)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报告期内,公司及相关方不存在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情形。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
施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被收购的情形。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
价报告
报告期,本人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认真审阅了公司财务
报告、定期报告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认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
告及 2025 年各季度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相关欺诈、
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披露
了各定期报告,相关定期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人同意并签署了各定期报告的确认意
见书。
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合理、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有
效的执行。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目
前内部控制制度体系的建设和执行情况,报告内容完备。公司的内部
控制体系符合《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等相关监管规
则的规定,不存在重大缺陷。
(五)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报告期内,公司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
下简称“天职国际”)作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本人认为:天职
国际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拥有充足的上市公
司审计服务经验,能够满足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审计与内部控制审计工
作要求,同意续聘天职国际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相关审议程
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
(六)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相关情形。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
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报告期内,公司未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
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相关情形。
(九)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
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
司安排持股计划
公司暂无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及分拆子公司上市计划。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组织的学习培训,持续强化自身履职能力,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原
则,勤勉尽责,认真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审议决策,积极为公司持续
健康发展建言献策,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认真履行监督职责,
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和要求,勤勉履行独立董事义务,充分
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积极利用自身专业知识和丰富经验为公司提供更
多有建设性的意见,有效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
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苗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