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高股份: 龙岩高岭土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蔡冠华)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4-09 19:17:17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龙岩高岭土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独立董事:蔡冠华
  本人作为龙岩高岭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5
年度,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切实履行职责,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和股东会,认
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践行独立、诚信、勤勉原则,维护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
是广大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将本人 2025 年度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个人履历
  蔡冠华,男,1984 年 7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
曾就职于上海小多金融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全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月至今,任龙岩高岭土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浙江中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二)独立性自查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外的其他职务,直系亲
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没有为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
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与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
客观判断的关系。本人具有《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所要求的独立性和担
任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能够确保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本人未在其他上
市公司兼职独立董事。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
通讯会)和 6 次股东会,本人均亲自出席会议,其中现场出席董事会 1 次、股东
会 1 次,没有发生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况。
  在召开董事会前,公司均按规定发出会议通知和相关材料,本人均主动深入
了解进行决议所需掌握的相关情况,为董事会的重要决策进行充分的准备工作。
在出席董事会会议时,结合自身专业知识及公司实际情况提出相关参考建议,对
公司运作合理性和公平性进行有效监督,助力公司董事会做出科学决策。报告期
内,本人独立、客观地行使表决权,对需要独立董事审议的议案均发表明确意见。
本人未对公司本年度的董事会议案提出异议,对表决议案均表示同意。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战略委员会
四个专门委员会。本人现担任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
员会委员。报告期内,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 3 次会议、提名委员会召开
  本人忠实履行独立董事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职责,对于提交董事会和
董事会相关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的议案,本人均在会前认真审阅
相关文件资料,独立、客观、公正地发表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
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及本人任职的各董事会
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所审议通过的各项议案均未损害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人对各项议案均未提出异议。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关注公司监察审计部工作情况,审阅公司内部审计计划、程
序等内容,确保其独立性和有效性。同时与公司聘请的外部审计机构容诚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保持沟通,出席年度审计预沟通会,审阅关键审计事项
以及讨论审计过程中识别的重大风险点等事项,对外部审计的独立性和公正性进
行监督。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及对经营管理的现场调查情况
件,不存在拒绝、阻碍、隐瞒的情况,没有发生妨碍独立董事工作独立性的情况。
  本人充分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会等机会及其他工作时间,通过培训、会谈、
微信、视频、电话、邮件等多种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
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2025 年 4 月,本人现场出席公司年度董事会及专委
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 年 5 月,本人与公司董事长及董秘在上海沟通交
流,并一同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之并购重组专题培训;
会秘书进行沟通,详细了解相关议案,本人根据多年工作经验,结合公司实际情
况,在日常关联交易、对外投资、定期报告编制、投资者关系管理等方面提出建
设性意见和建议,助力公司良好发展。
  本人密切关注公司日常经营管理、内部控制建设、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等,
及时了解公司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经营动态,并高度关注外部环境及
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有效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本人认真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对于需要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做到
了会议前广泛了解相关信息,会议中认真审核议案内容,在此基础上,独立、客
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并严格遵照相关制度要求对公司重大事件发表独立意见,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本人重点关注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事项。
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确认公司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并预
计公司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人认为其属于公司正常业务经营所需,交易遵循公允定价原则,符合《公
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
导致企业国有资产流失或者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
事会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进行了主动回避,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二)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报告期内,公司及相关方不存在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等情形。
  (三)被收购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不适用。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
编制并披露了《2024 年年度报告》
                 《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
                              《2025 年半年度报告》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的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
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展示了公司经营情况。上述议案均经审计委员会审议
通过,并提交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签署
了书面确认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不断加强内部控制建设,不定期展开专项检查,对内部控制
有效性形成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司披露了《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人认为公司已建立较为完整的内部控制体系,各项内部控制制度符合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有
效,公司运作规范健康,在所有重大方面均保持了良好的内部控制,不存在重大
缺陷。
  (五)聘任、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关于续聘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议案提
议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
制的审计机构,本人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具备从事证券相
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具有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能力和经验,执业
人员能够客观、独立、公正地对公司财务状况及内部控制情况进行审计,能够较
好地履行应尽的责任与义务。本人同意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并提交公司股
东会审议。
  (六)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事项。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
计差错更正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
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形。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报告期内,公司提名委员会根据实际情况召开 3 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
于变更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关于提名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关于聘任
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关于提名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关
于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职务调整的议案》,本人均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2025
年度,公司聘任马千里先生为公司总经理、沈滨和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公司选
举通过马千里先生为公司董事、王荔红女士为公司独立董事。公司严格按照监管
要求规范运作,履行必要的程序,所有程序合规有效。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
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
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报告期内,本人根据实际情况组织召开 3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分别审议
通过《关于 2024 年度公司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发放的议案》《关于
岭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本人认真核查各
议案内容,均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均审议通过以上议案。
  四、总体评价
的要求开展各项工作,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出席并认真审阅公司提供的各项会
议资料,积极参与各议案的讨论,最大限度发挥本人的专业能力和工作经验优势,
提出合理的意见和建议,有效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确保公司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
和客观性。
  未来,本人将不断提高自身履职能力,秉持着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的原则,
按照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要求,继续勤勉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加
强与公司董事及管理层的沟通,充分利用自身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提出更多具
有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推动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保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
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蔡冠华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龙高股份行业内竞争力的护城河一般,盈利能力良好,营收成长性一般,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估值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