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风新材: 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价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4-09 19:16: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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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徽国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评估报告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
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规
定和要求,安徽国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对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
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成立于 1993 年,2000 年由国家工商管理总
局核准,改制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09 年吸
收合并江苏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更名为“中兴华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有
限责任公司”。2013 年公司进行合伙制转制,转制后的事务所名称
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简称“中兴华所”
                             )。
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 20 号院 1 号楼南楼 20 层。首席合伙
人李尊农,执行事务合伙人李尊农、乔久华。2024 年度末合伙人数
量 212 人、注册会计师人数 1084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的注册会计师人数 532 人。2024 年收入总额(经审计)203,338.19
万元,审计业务收入(经审计)154,719.65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经
审计)33,220.05 万元;2024 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 169 家,上市公
司涉及的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水利、
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建筑业等,审计
收费总额 22,208.86 万元。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13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并于 2025
年 4 月 8 日召开了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5
年年度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二、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
其他执业规范及公司 2025 年年报工作安排,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对
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
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
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就会计师事务所
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
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初审意见等
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经审计,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
的合并及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5 年度的合并及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
流量;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31 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
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中兴华会
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董事
会审计委员会对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
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充分了解核查,
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
计工作的要求,同意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 2025 年度财
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作的注册会计师召开了 2025 年报审计沟通会,就 2025 年度审计范围、
时间安排、人员安排和关键审计事项的判断等主要内容进行了沟通,
并对重要审计事项提出了建议。
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听取了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公司 2025 年
度审计相关情况的汇报,并对审计工作发表审阅意见。
报告中的关键审计事项、其他重点审计事项及执行的主要审计程序、
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内部控制审计情况等进行了沟通,对年度
财务报告进行表决并提交董事会审核,同时,审计委员会还就公司
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
《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
审计委员会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
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
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
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 2025 年
报及内部控制审计过程中,始终坚持独立、客观、公允的原则,勤勉
尽职,较好地履行了外部审计机构的责任和义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
操守和业务素质,较好地完成了公司 2025 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
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安徽国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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