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风新材: 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4-09 19:16:38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安徽国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
控制监管要求(下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安徽国风新材料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
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内
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
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
任。审计委员会对公司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
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
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
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
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
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
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
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
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
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
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
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
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的依据与方法
 公司根据《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企业内部控制基本
规范》及其配套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并结合公司内
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依据所处的环境和自身经营特点,在内部控
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采取成员企业自评和公司评价相结
合的方式,对公司在 2025 年 12 月 31 日内部控制的设计与运行的
有效性进行评价。
  (二)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在确定内部控制评价范围时,公司围绕内部环境、风险评估、控
制活动、信息与沟通、内部监督等要素,按照以风险为导向,遵循全
面性、重要性、客观性原则,关注重要业务单位、重大事项和高风险
业务。纳入内部控制评价的范围涵盖了上市公司本部及下属安徽国风
木塑科技有限公司、芜湖国风塑胶科技有限公司、合肥卓高资产管理
有限公司、安徽国风新材料技术有限公司、合肥国风先进基础材料科
技有限公司、安庆国风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合肥国风光电材料有限
公司。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
部控制评价范围覆盖了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核心业务流程,其中重点
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三重一大”决策、营销管理、资金管
理、采购管理、存货管理、工程项目管理等。同时将内外部审计发现
的风险和内控缺陷整改情况纳入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上述纳入评价
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
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公司内部相关规章制度组织
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
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
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
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
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根据缺陷可能导致的财务报告错报的重要程度公司采用定性和
定量相结合的方法将缺陷划分为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
  (1)定量标准
  重大缺陷指考虑补偿性控制措施和实际偏差率后,该缺陷总体影
响水平高于重要性水平(营业收入的 0.5%)。
  重要缺陷指考虑补偿性控制措施和实际偏差率后,该缺陷总体影
响水平低于重要性水平(营业收入的 0.5%),但高于一般性水平(营业
收入的 0.1%)。
  一般缺陷指考虑补偿性控制措施和实际偏差率后,该缺陷总体影
响水平低于一般性水平(营业收入的 0.1%) 。
  (2)定性标准
  财务报告重大缺陷的迹象包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的舞弊行为、公司更正已公布的财务报告、注册会计师发现的却未被
公司内部控制识别的当期财务报告中的重大错报、审计委员会和审计
部门对公司的对外财务报告和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监督无效
  财务报告重要缺陷的迹象包括:未依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
会计政策、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对于非常规或特殊交易的
账务处理没有建立相应的控制机制或没有实施且没有相应的补偿性
    控制、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且不能合理
    保证编制的财务报表达到真实、准确的目标。
      财务报告一般缺陷是指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
    制缺陷。
      公司非财务报告缺陷认定主要依据缺陷涉及业务性质的严重程
    度、直接或潜在负面影响的性质、影响的范围等因素来确定。
      (1)定量标准
      定量标准根据缺陷可能造成直接财产损失的绝对金额或潜在负
    面影响等因素确定:
重要程度项目     一般缺陷     重要缺陷          重大缺陷
直接财产损失金    损失<利润总额的 利润总额的 5% ≤损
                                  损失≥利润总额的 10%
额          5%       失< 利润总额的10%
      (2)定性标准
      非财务报告重大缺陷存在的迹象包括: 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规
    范性文件、重大决策程序不科学、制度缺失可能导致系统性失效、大
    或重要缺陷不能得到整改、其他对公司负面影响重大的情形。 非财
    务报告重要缺陷存在的迹象包括:公司民主决策程序存在但不够完善;
    公司决策程序导致出现一般失误;公司违反企业内部规章,形成损失;
    公司关键岗位业务人员流失严重;媒体出现负面新闻,波及局部区域;
    公司重要业务制度或系统存在缺陷;
      非财务报告一般缺陷存在的迹象包括:
      公司决策程序效率不高;公司违反内部规章,但未形成损失;公
    司一般岗位业务人员流失严重;媒体出现负面新闻,但影响不大;公
    司一般业务制度或系统存在缺陷;公司一般缺陷未得到整改。
      (三)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
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或重要缺陷。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未发现
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
  四、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公司无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的说明。
  五、公司对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估意见
  综上所述,报告期内,公司已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并结
合公司所处行业特性及经营活动的实际情况,建立起了符合公司发展
的内部控制制度流程体系并能够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要求,
不断完善内控体系建设并规范运行。公司内部控制的设计是完整和合
理的,执行是有效的,能够合理地保证内部控制目标的达成。2026
年度,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变化和公司发展的需要,持续完善
内部控制体系,优化业务流程,提升运行效力,聚焦重点领域、关键
环节,强化风险监测应对,进一步推动公司风险防控能力和依法经营
能力提升,保障公司高质量可持续健康发展。
                   安徽国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国风新材行业内竞争力的护城河一般,盈利能力一般,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估值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