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和科技: 宏和科技关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履职报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4-09 19:14:04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度履职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
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
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自律规则以及《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制度
的相关规定,报告期内,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积极履行了董事会
赋予的审计监督职责,促进公司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并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财
务报告。现将审计委员会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审计委员会由具备会计或财务及法律法规、商业管理相关专业经验的独立董
事及非独立董事组成。
  公司第四届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阮吕艳女士、独立董事谢宜芳女士及非独立董
事吴最女士三人组成,其中由独立董事阮吕艳女士担任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
  二、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审计委员会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制度的相关规定及监管部
门有关要求,组织召集会议,审议相关事项并进行决策。会议讨论、审议的事项包括
以下:
举行,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
议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1)《关于全资子公司减资的议案》。
  (2)《关于公司 2025 年度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预计的议案》。
举行,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
议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1)《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2)《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及各项子议案。
  (3)《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4)《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5)《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
报告的议案》。
  (6)《关于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7)《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
的议案》。
  (8)《关于未来三年(2025 年-2027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举行,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
议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1)《关于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2)《关于公司 2024 年年度审计报告及财务报告的议案》。
  (3)《关于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 2025 年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4)《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5)《关于公司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
  (6)《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聘任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7)《关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度履职报告的议案》。
  (8)《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9)《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10) 《关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11)《关于公司内部审计部内部审计工作的报告》。
  (12)《关于公司签订<项目投资合同书>的议案》。
  (13)《关于公司 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举行,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
议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1)《关于取消监事会、变更公司经营范围暨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2)《关于子公司 2025 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举行,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
议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1)《关于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的议案》。
  (2)《关于公司 2025 年半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的议案》
举行,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
议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1)《关于公司以债转股方式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举行,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
议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1)《关于公司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2)《关于公司 2025 年第三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的议案》。
  会议参加情况如下表:
        会议届次               会议时间            参加会议
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        2025 年 1 月 24 日   全体参加会议
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        2025 年 4 月 10 日   全体参加会议
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        2025 年 4 月 25 日   全体参加会议
 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       2025 年 6 月 27 日   全体参加会议
 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       2025 年 8 月 27 日   全体参加会议
 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       2025 年 9 月 19 日   全体参加会议
 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      2025 年 10 月 28 日   全体参加会议
  其中对于须公司董事会审议的事项均已及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审计委员会主要工作履职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与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
“会计师事务所”)就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审计方法进行了讨论和沟通,认真听取、
审阅了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报审计的工作计划,并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性和专业
性进行了评估。
  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在为公司提供财务审计服务工作中,
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因此,
向董事会提交了《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聘任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建议继
续聘请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6 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 2026 年会计年度的财务
报告审计工作及内控审计工作。
 (二)审阅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财务会计报告,认为公司财务会计报告依据公司会计
政策编制,会计政策运用恰当,会计估计合理,符合新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制度
及其他相关规定要求;公司财务会计报表纳入合并范围的单位及报告内容完整,报表
合并基础准确,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情况,公司财务
会计报告内容真实、完整、准确,未发现有重大错报、漏报的情况。
  审计委员会重点关注了公司 2025 年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告的审计工作,并对
审计报告中“关键审计事项”等涉及的重要事项进行了审阅。
  审计委员会听取了审计机构汇报年度报告审计预审计划,沟通确定了正式审计工
作安排。同时听取了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总结及初稿报告。经审议,审计委员会对会
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公司 2025 年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审计意见无异议,一致同意将其提
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对公司关联交易的审议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在审议公司关联交易事项时,
认真审阅议案和资料,并发表了相关的意见,对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必要性、预计金
额的合理性和定价的公允性进行了审查梳理,认为关联交易事项的交易定价公允合理,
符合公司业务和行业特点,不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符合公开、公正和公平的原则。
年年初至披露日与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交易金额已达到公司董事会审议标准,但公司
对相关关联交易未及时履行审议程序。对此,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及时任董事会秘
书予以口头警示。审计委员会已就上述问题进行了全面总结与深入反思,认真吸取经
验教训。
 (四)协调管理层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协调公司管理层就重大审计事项与外
部审计机构进行沟通;同时在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实施过程中,充分听取和了解各方的
意见,积极协调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就公司财务会计状况与经营成果、
审计工作计划、审计工作进展及完成情况进行了充分有效的沟通,配合外部审计机构,
保障年度各项审计工作的顺利进行,提高了相关审计工作的效率。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
法律法规,在监督公司的外部审计、审阅财务报表、强化内部控制、加强公司财务报
告信息的真实性和可靠性等方面,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切实的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
各项职责,有效推动了公司治理水平的持续提升。
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
证公司董事会客观、公正与独立运作,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以促进公司健康、稳健、持续地发展。
  特此报告,谢谢!
                    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阮吕艳、吴最、谢宜芳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宏和科技行业内竞争力的护城河优秀,盈利能力一般,营收成长性一般,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估值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