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26 证券简称:华智数媒 公告编号:2026-015
浙江华智数媒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接受控股股东担保并向其提供反担保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公司本次提供反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总余额不超过32,000.00
万元,占2025年末公司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不超过290.08%,均是对公司自身债
务提供的担保或反担保。请各位投资者注意担保风险。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交易内容
为建立科学融资结构,降低融资成本,为主营业务发展提供资金保障,浙江
华智数媒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杭州清泰支行(以下简称“浦发银行”)申请借款 20,000.00 万元,借款
期限 1 年,借款利率以借款合同为准,公司控股股东浙江易通传媒投资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浙江易通”)为此笔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额度 20,000.00
万元),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北京唐德国际电影文化有限公司向浙江易通提供同等
金额的反担保。
(二)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独立董事召开 2026 年第一次专门会议,一致通过《关于接受控股股东
担保并向其提供反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发表了同意的审查意见。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接受控股股东担保并向其
提供反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裘永刚先生、蒋强先生、潘伟明先生、
逄守福先生回避表决。
此项交易尚需获得股东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将回
避表决。
(三)本次关联交易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
资产重组,不需经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浙江易通传媒投资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莫干山路 111 号
法定代表人:裘永刚
注册资本:164,479.82 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00079555783XM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
服务;企业管理咨询;财务咨询;社会经济咨询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
类信息咨询服务);广告制作;广告设计、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
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浙江易通为浙江广播电视集团下属全资子公司
一致行动关系:无
最新信用等级状况:信用状况良好,未发生贷款逾期的情况,不属于失信被
执行人。
产权及控制关系:
浙江广播电视集
团
浙江广播电视传
媒集团有限公司
浙江易通
(二)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科目 2025 年 9 月 30 日 2024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893,258.72 853,226.21
负债总额 583,269.04 529,743.48
净资产 309,989.68 323,482.73
科目 2025 年 1-9 月 2024 年度
营业收入 147,882.46 234,560.83
利润总额 -12,767.06 -7,458.52
净利润 -12,791.46 -7,539.11
注:上述财务数据为合并财务报表口径,浙江易通 2024 年度财务报告业经
浙江天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5 年 1-9 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三、拟签署反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反担保人:浙江华智数媒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唐德国际电影文化有限公
司
担保人:浙江易通传媒投资有限公司
债务人:浙江华智数媒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借款期限1年,借款利率以最终签署的借款合同为准。担保人同意为债务人向浦
发银行申请的借款提供担保20,000.00万元。
括本金、利息、违约金、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
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
所有应付费用等向浦发银行履行保证义务后所产生的对债务人的债权。
的反担保协议为准)提供收益权权利担保。
行履行担保范围内应付款项之次日起三年。
浦发银行清偿该等借款本金、利息及其他有关费用等,在担保人代其向浦发银行
清偿该等借款本金、利息及其他有关费用等款项后60日内,反担保人无条件向担
保人清偿担保人已支付的该等借款本金、利息及其他有关费用等,不得有任何异
议,该等款项视为反担保人对担保人之欠款。若反担保人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
反担保合同约定的还款义务,超过约定还款时间的,每延长一日还款,反担保人
须向担保人支付相当于逾期还款额的万分之一的违约金,直至清偿为止。若因反
担保人过错造成本反担保合同无效的,反担保人应负全部赔偿责任。
四、董事会意见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浙江易通为公司的银行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是为了支持公司业务发
展,满足公司生产经营活动对资金的需求,有利于促进公司健康发展;公司及全
资子公司北京唐德国际电影文化有限公司以公司实际接受浙江易通担保金额向
其提供反担保,该反担保系因浙江易通内部风险控制需要,有利于浙江易通内部
决策批准同意为公司提供上述担保,平衡双方承担的风险。
本次接受控股股东担保并向其提供反担保事项有利于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
活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
同时也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五、本年年初至披露日与上述关联方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向浙江易通的借款余额为7.69亿元,浙江易通为公
司银行借款提供担保的余额为2.00亿元,公司及子公司向浙江易通提供同等金额
的反担保。
本年年初至今,公司与浙江广播电视集团举办的浙江省广播电视服务中心发
生食堂餐费8.72万元,与浙江广电影视中心有限公司发生房租、物业及能耗费
使用费3.77万元,与浙江广电新青年酒店有限公司发生住宿费2.06万元。
除上述交易及本次交易外,当年年初至披露日公司与同一关联人(包括与该
关联人受同一主体控制或者相互存在股权控制关系的其他关联人)未发生其他关
联交易。
六、累计对外担保余额
合同》,浙江易通为公司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清泰支行申请的
借款20,000.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北京唐德国际电影文化有限公司向浙
江易通提供反担保20,000.00万元。
公司及子公司累计向浙江易通提供反担保余额为不超过20,000.00万元,控股
子公 司对公司累计担保余额 为不超过12,000.00万元,合计 担保余额不超过
司自身债务的担保或反担保。
除上述担保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没有发生其他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
任何其他法人或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形。
七、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于接受控股股东担保并向其提供反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并发表如下审查意见:
浙江易通为公司的银行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是为了支持公司业务发
展,满足公司生产经营活动对资金的需求,有利于促进公司健康发展;公司及全
资子公司北京唐德国际电影文化有限公司以公司实际接受浙江易通提供的担保
金额向其提供反担保,该反担保系因浙江易通内部风险控制需要,有利于浙江易
通内部决策批准同意为公司提供上述担保,平衡双方承担的风险。
本次接受控股股东担保并向其提供反担保事项有利于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
活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
同时也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的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有关规定的要求,
我们一致同意本次关联交易事宜,上述事项经董事会非关联董事表决通过后,尚
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关联股东应当回避表决。
八、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会审议批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将提交股东会审议,上述决策程序
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的要求;
际业务需要,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及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股东
利益的情况。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接受控股股东担保并向其提供反担保暨关联交易事项
无异议。
特此公告。
浙江华智数媒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