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澳股份: 新澳股份关于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4-09 18:25:32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浙江新澳纺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的有关
规定,浙江新澳纺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张
焕祥先生、沈彦秉先生、屠建伦先生以及 2025 年在任独立董事冯震远先生、俞
毅先生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公司全体独立董事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上述人员在
任职期间均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
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
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浙江新澳纺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新澳股份行业内竞争力的护城河一般,盈利能力良好,营收成长性优秀,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估值偏低。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