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
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和要求, 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审慎履行对会计师事务所
的监督职责,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职
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前身是成立于 1981 年的北
京会计师事务所,2011 年 12 月 22 日经北京市财政局批准转制为特
殊普通合伙,2012 年更名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
下简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
大街 22 号赛特广场五层。截至 2025 年末,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从业人
员近六千人,其中合伙人 244 名,注册会计师 1,361 名,签署过证券
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 400 人。
二、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六次会议、十二届二十三次
董事会和公司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续
聘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为
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 审计委员
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信记录、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
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
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
《公
司关于续聘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进行审阅,提议续聘致同
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
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对 2025 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
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审计委员会成员听取了致同会计师事务
所关于公司审计调整事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审计报告的出具
情况等的汇报,并对审计发现问题提出建议。
项目经理及现场负责人开展沟通,针对 2025 年度营业收入、应收账
款情况、存货减值等重点关注事项进行了沟通。
议审议通过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议案,并同
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章程》《公司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
规定,恪尽职守、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职责,对会计师事
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
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
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
职责。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年报审计
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执业操
守和业务素质,如期完成了公司 2025 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
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