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74 证券简称:中锐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6
山东中锐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4月9日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4月9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
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4月9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4月9日9:15至
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公司章程》
等规定。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计293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代表有表决权股份203,771,479股,占公司总股份的18.7772%;通过网络投票的
股东291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45,787,289股,占公司总股份的4.2192%。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等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议案进行了表决。审议
情况如下:
表决结果: 同意44,133,08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239,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5216%。关联股东苏州睿畅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回避表决。本议案获
得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44,133,08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2814%;反对 1,465,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1969%;弃权 239,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216%。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杨依见律师、王玥珲律师为本次股东会出具法律意
见书,结论意见如下:
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
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会通过的决议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山东中锐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