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江海电容器股份有限公司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南通江海电容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在 2025 年度的工作中,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本着客观、
公正、独立的原则,勤勉尽职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切
实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5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报
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古群,女,1964 年生,任中国电子元件行业协会常务副理事长;任全国频
率控制和选择用压电器件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182)主任委员;任北京智
多星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监事;任深圳顺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元六鸿远电子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本人
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未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亦不存在为公司及其
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情形,不存在妨
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情形,亦不存在违反《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第六条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 2025 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会的情况
的董事会会议审议的所有议案,本人均投了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情形;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及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未行使以下特别职权:未提议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
询或者核查;未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会;未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未依法
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及保护投资者权益工作
和规章制度,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
众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了解公司经营管理情况及行业其他相关信
息,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建议,切实维护中小股东合法利益
(六)对公司现场工作的情况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本人在 2025 年度任职期内,利用参加董事会的时间到公司进行现场办公和
考察,了解公司日常经营管理情况、积极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的执行情况等,
累计现场工作时间为 2 日。并且本人积极与其他董事、公司管理层交流沟通,听
取了他们对于目前经营状况、公司发展规划的想法和意见,根据自身专业素质及
见解,提供合理科学的建议。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对履职需重点关注的事项,本着审慎的原则,基于独立
判断的立场,认真审阅相关资料,与公司经营管理层进行充分沟通,独立董事之
间进行充分讨论后最终作出决策。具体情况如下: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情况
本人在 2025 年度任职期内未发生需要披露的关联交易的情况。
(二)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人在 2025 年度任职期内未发生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
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情况。
(三)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本人在 2025 年度任职期内未发生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
师事务所的情况。
(四)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14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
前换届选举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提前换届选举第七届董事
会独立董事的议案》。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的主任委员,对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
工作经历进行了审慎核查,认为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要求,其提名和选举流程合法有效。
四、总体评价
管规则的要求,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积极参加会议,就董事会各项议案进
行了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议,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及行业经验,为公司发展提
供意见和建议,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由于公司董事会换届,2025 年 2 月开始本人将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但
我会持续关注公司,祝愿公司越来越好。
独立董事:古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