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农芯创: 关于子公司资产抵押及质押的进展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4-09 18:2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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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475        证券简称:香农芯创       公告编号:2026-029
              香农芯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子公司资产抵押及质押审议情况概述
  香农芯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6 年 3 月 27 日、
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6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资产抵押及质押额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不超过 4.5 亿美元(或等值人民币及其他外币,下同)的额
度内为日常性关联交易事项提供资产抵押/质押担保等措施,有效期为股东会通
过之日起至 2026 年 12 月 31 日止,在有效期内上述额度可循环使用,任一时点
资产抵押/质押余额不超过 4.5 亿美元。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27 日、4 月 7
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 2026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资产抵押及质
押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3)、《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公告编号:2026-025)。
  二、子公司资产抵押及质押情况概述
普”)与无锡市欣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无锡欣珩”)签署《最高额动产质
押合同》(以下简称“《最高额动产质押合同》”),香港海普为其日常性关联交易
提供 1 亿美元的最高限额动产质押。
署《最高额浮动抵押合同》(以下简称“《最高额浮动抵押合同一》”),香港海普
为其日常性关联交易提供 1 亿美元的最高限额动产抵押。香港海普与无锡市欣联
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无锡欣联”)签署《最高额浮动抵押合同》
                              (以下简称
“《最高额浮动抵押合同二》”,与《最高额浮动抵押合同一》统称为“《最高额浮
动抵押合同》”),香港海普为其日常性关联交易提供 1 亿美元的最高限额动产抵
押。
越海全球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五方监管协议》。根据《五方监管协议》约
定,《最高额动产质押合同》、《最高额浮动抵押合同》项下,香港海普对无锡欣
珩、无锡欣旸、无锡欣联所质押及抵押的担保货物最高额合计不超过 1 亿美元。
  香港海普本次提供资产质押、抵押事项在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授
权范围内,同时香港海普已就本次抵押、资产质押事项履行了其内部审议程序。
  三、相关协议主要内容
  (一)《最高额动产质押合同》主要内容
  债权人、质权人:无锡欣珩
约定的全部债权,以及甲方为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所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
诉讼费或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保全费、执行费、公告费、监管费、仓储费、
运输物流费用、报关费、保险费、评估费、拍卖费、保管费、鉴定费等)。
  (二)《最高额浮动抵押合同一》主要内容
  债权人、抵押权人:无锡欣旸
约定的全部债权,以及甲方为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所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
诉讼费或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保全费、执行费、公告费、监管费、仓储费、
运输物流费用、报关费、保险费、评估费、拍卖费、保管费、鉴定费等)。
  (三)《最高额浮动抵押合同二》主要内容
  债权人、抵押权人:无锡欣联
约定的全部债权,以及甲方为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所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
诉讼费或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保全费、执行费、公告费、监管费、仓储费、
运输物流费用、报关费、保险费、评估费、拍卖费、保管费、鉴定费等)。
  (四)《五方监管协议》主要内容
  甲方 2(债权人、抵押权人):无锡欣旸
  甲方 3(债权人、抵押权人):无锡欣联
  乙方:(主债务人、抵押人):香港海普
的担保货物最高额为[壹亿美元($100,000,000.00)】。
  四、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香农芯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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