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修正案
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9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
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根据公司经营范围变更的实际
情况,公司拟对《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相
应修改,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序
原章程条款 修订后章程条款
号
第十五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
围:光电子产品、光纤放大器、光模块、 第十五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
子系统、光器件、高速光电收发芯片的技 围:光电子产品、光纤放大器、光模块、
术开发、技术服务、制造、销售;通讯、 子系统、光器件、高速光电收发芯片的技
数据中心系统集成及工程承包,并提供测 术开发、技术服务、制造、销售;通讯、
试及技术咨询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 数据中心系统集成及工程承包,并提供测
及技术的进出口(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 试及技术咨询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
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经营进料加 及技术的进出口(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
工和“三来一补”业务;自有房屋租赁; 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经营进料加
移动通信设备制造;移动通信设备销售; 工和“三来一补”业务;自有房屋租赁;
光通信设备销售;光通信设备制造;卫星 光通信设备销售;光通信设备制造;5G 通
移动通信终端制造;卫星移动通信终端销 信技术服务;电池销售;变压器、整流器
售;5G 通信技术服务;电池销售;变压器、 和电感器制造;信息系统集成服务(除依
整流器和电感器制造;信息系统集成服务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 主开展经营活动)
。
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中其他条款不变。以上内容最终以登记机
关核准的内容为准。
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