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专项审计说明
鹏盛 A 专审字[2026]00009 号
鹏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深圳
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
专项审计说明
目 录
通讯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山社区滨河大道 5020
号同心大厦 21 层 2101 室
邮政编码:518000
电话:0755-82926578 传真:0755-82926578
关于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
专项审计说明
鹏盛 A 专审字[2026]00009 号
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在审计了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朗科科
技公司)2025 年的财务报表,包括 2025 年 12 月 31 日合并及母公司的资产负
债表,2025 年度合并及母公司的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和合并及母
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并出具了审计报告。在此基础上,我们
审计了后附的朗科科技公司管理层编制的 2025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
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报告仅供朗科科技公司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
们同意将本报告作为朗科科技公司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同其他文件一起报送
并对外披露。
为了更好地理解朗科科技公司 2025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
往来情况,汇总表应当与已审的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二、管理层的责任
朗科科技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22〕26 号)和相关资料编制汇总表,并保证其内容
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朗科科技公司管理层编制的汇总
表发表专项审计意见。
四、工作概述
我们的审计是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进行的。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
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审计工作,以对审计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
理保证。在审计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
我们相信,我们的审计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审计结论
我们认为,朗科科技公司管理层编制的汇总表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22〕26 号)和相关资料的规定,如实反映了朗科科技公
司 2025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
鹏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项目合伙人) 陈海强
中国·深圳 中国注册会计师:
肖学军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编制单位: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占用方与上市公 上市公司核算的 2025年期初 2025年度占用 2025年度资金 2025年度偿还 2025年期末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资金占用方名称 占用形成原因 占用性质
司的关联关系 会计科目 占用资金余额 累计发生金额 占用的利息 累计发生金额 占用资金余额
非经营性占用
现大股东及其附属企业
非经营性占用
小 计 - - - -
非经营性占用
前大股东及其附属企业
非经营性占用
小 计 - - - -
总 计 - - - -
往来方与上市公 上市公司核算的 2025年期初 2025年度往来 2025年度往来 2025年度偿还 2025年期末
其它关联资金往来 资金往来方名称 往来形成原因 往来性质
司的关联关系 会计科目 往来资金余额 累计发生金额 资金的利息 累计发生金额 往来资金余额
经营性往来
大股东及其附属企业
经营性往来
上市公司的子公司及其附属企 非经营性往来
业
非经营性往来
非经营性往来
关联自然人及其控制的法人
非经营性往来
非经营性往来
其他关联方及其附属企业
非经营性往来
总 计 - - - - -
本表已经下列人士批准。
法定代表人: 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