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391 证券简称:力聚热能 公告编号:2026-004
浙江力聚热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力聚热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
召集,会议通知已于 2026 年 3 月 28 日通过专人送达、电子邮件和电话等方式通知公
司全体董事。本次会议由董事长何俊南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 9 人,实际出席董事 9
人,公司董事会秘书与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
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浙江力聚热能装备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根据 2025 年度经营情况,公司管理层编制了《浙江力聚热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和 2025 年度工作情况,公司董事会总结了 2025 年度执行
股东会决议的情况。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以及《浙江力聚热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浙江力聚热能装备股
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公司制度的规定,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积极参加
公司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会议,以及公司股东会会议;秉承客观、独立、公正的原
则和立场,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重大事项发表意见,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专业意见,
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等方面发挥独立董事应有
的作用。具体内容参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
定,公司董事会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在任独立董事徐栋娟女士、杨将新先生和赵奎先
生的独立性进行了评估。具体内容参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上的《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浙江力聚
热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浙江力聚热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实施细则》等公司制度的规定,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具体内容参见公司同日披露于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2025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报告》。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情况报告>的议案》
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关于上市公司做好选
聘会计师事务所工作的提醒》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浙江力聚热能装备股
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对 2025 年度的审计机构立
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履行监督职责。具体内容参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
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
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关于上市公司做好选
聘会计师事务所工作的提醒》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浙江力聚热能装备股
份有限公司对聘任的 2025 年度财务、内控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审计履职情况进行评估。具体内容参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上的《公司对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和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实际情况,公
司编制了 2025 年度财务报表、2025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
汇总表,并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浙江力聚热能装备股份有限
公司审计报告》《浙江力聚热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专项报告》。
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 号——年度报告的内容
与格式》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主板上市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
《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和公司 2025 年度经营情况,公司编制了 2025 年年度报告及
其摘要。具体内容参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
《2025 年年度报告摘要》及《2025 年年度报告》。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和 2025 年度经营业绩及财务情况,公司对 2025 年度财务
工作以及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总结,并编制了《浙江力聚热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
公司编制了 202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并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
具《浙江力聚热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具体内容参见公司同日披
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202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浙江力聚
热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期末未分配利润为 819,992,615.60 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
预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5.00 元(含税),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91,000,000 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 136,500,000.00 元(含
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占 2025 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的比
例为 60.42%。本次分红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当年剩余未分配利润
滚存入以后年度分配。
具体内容参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关
于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5)。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对 2025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核查,编制了《浙江力聚热
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并由立信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浙江力聚热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
使用情况鉴证报告》、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关于浙江力聚热能装备股份有限
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具体内容参见公司同日披
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关于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
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6-006)。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为规范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
有效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提升公司的经营管理效益,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浙江力
聚热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具体内容参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上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根据《公司章程》《浙江力聚热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
理制度》《浙江力聚热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等相
关规定,结合公司经营目标完成情况,公司对董事进行了年度绩效考核,确定并发放
了 2025 年度薪酬;非独立董事在公司任其他职务的,领取岗位薪酬,不领取董事薪酬。
参考公司所处行业非独立董事的薪酬水平,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公司董事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经审慎考虑后制定 2026 年度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公司非独立董事
薪酬由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组成,其中,绩效薪酬额度占比不低于全年基本薪酬与绩
效薪酬总额的 50%。在公司同时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非独立董事,按高级管理人员薪
酬标准执行;在公司同时兼任其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其薪酬根据其在公司的具体任
职岗位职责及其对公司发展的贡献确定,不再另行领取董事津贴。董事薪酬为税前金
额,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就本议案向公司董事会提出建议,认为公司非独立
董事薪酬方案是结合公司所处行业非独立董事的薪酬水平和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制定的,
符合目前的市场水平和公司实际发展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
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具体内容参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关于确认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5 年度薪酬及 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7)。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非独立董事何俊南、陈国良、王建
平、何晓霞、何歆、童静炜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根据《公司章程》《浙江力聚热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
理制度》《浙江力聚热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等相
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2025 年度,公司独立董事领取独立董事津贴:8.20
万元/年(税前)。参考公司所处行业独立董事的薪酬水平,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经审慎考虑后制定 2026 年度独立董事津贴方案:8.20 万
元/年(税前)。独立董事津贴为税前金额,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就本议案向公司董事会提出建议,认为公司独立董
事津贴方案是结合公司所处行业独立董事的薪酬水平和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制定的,符
合目前的市场水平和公司实际发展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国
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具体内容参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
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关于确认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5 年度薪酬及 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7)。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独立董事徐栋娟、杨将新、赵奎回
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根据《公司章程》《浙江力聚热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
理制度》《浙江力聚热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等相
关规定,结合公司经营情况,公司对高级管理人员进行了年度绩效考核,确定并发放
了 2025 年度薪酬。
参考公司所处行业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水平,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公司董事
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经审慎考虑后制定 2026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公司高级管
理人员薪酬由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组成,其中,绩效薪酬额度占比不低于全年基本薪
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 50%。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为税前金额,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
统一代扣代缴。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就本议案向公司董事会提出建议,认为公司高级管
理人员薪酬方案是结合公司所处行业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水平和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制
定的,符合目前的市场水平和公司实际发展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具体内容参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关于确认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5 年度薪酬及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关联董事何俊南、王建平、何晓霞
回避表决。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遵照独立、客观、
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履行了其责任和义务,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工作及内部控
制审计工作要求。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并审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提供的资质材料、信息安全及质量管理、人力等资源配置、响应方案及执业
记录等文件,公司拟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6 年度财务审
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聘期为一年。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管理层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6
年度具体审计工作开展情况及市场价格水平,确定 2026 年度财务审计费用和内控审计
费用。具体内容参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8)。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对资产负债率为 70%及以上客户的预计担保额度不超过 10,000.00 万元;对资产负债率
为 70%以下客户的预计担保额度不超过 7,000.00 万元;上述 17,000 万元的担保额度系
指对外担保的余额。因提供存单质押担保的,则以实际已受到使用权限制的货币资金
金额计算额度。具体内容参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上的《关于 2026 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9)。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的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浙江力聚热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
易管理制度》等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业务特点和与关联方发生交易的情况,公司对
公司独立董事召开专门会议,审议并通过本议案事项,并同意将此项议案提交公
司董事会审议,独立董事发表如下意见:2025 年度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的实际
情况,遵循了诚实信用、等价有偿、公平自愿、价格公允的基本原则,不会影响公司
独立性。公司预计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系公司的正
常业务经营所需,符合公司及股东利益,相关日常关联交易遵循诚实信用、等价有偿、
公平自愿、合理公允的基本原则,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
别是非关联股东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关于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
认及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参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关
于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关联董事何俊南、王建平、何歆回避
了本议案的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为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
积极响应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开展沪市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的倡议》,
切实保护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承担起高质量发展和提升自身投资价值
的主体责任,公司董事会编制了《2025 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的评估报
告暨 2026 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定于 2026 年 4 月 30 日召开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具体内容参见公
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关于召开 2025 年年度股
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11)。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力聚热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