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898 证券简称:中煤能源 公告编号:2026-014
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实施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已披露增持计划情况: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8 日披露
了《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5-009),公司控股股东中国中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简称
“中国中煤”)拟自该公告披露之日起 12 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采用
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等方式增持公司 A 股股份,增持总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简称“本次增持计划”)。
? 增持计划的实施结果:中国中煤于 2025 年 4 月 8 日至 2026 年 4 月 8 日期
间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 4,314,300 股 A 股
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约为 0.03%,累计增持金额为 50,000,326.99 元(不
含佣金税费),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限届满,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完毕。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增持主体名称 中国中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或实控人 √是 ?否
控股股东或实控人的一致行动人 ?是 √否
增持主体身份
直接持股 5%以上股东 ?是 √否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是 √否
增持前持股数量 7,611,207,908 股
增持前持股比例(占总
股本)
上述增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持股数量 持股比 一致行动关系形成
股东名称
(股) 例 原因
中国中煤能源集
团有限公司
公司系中国中煤全
第一组 中煤能源香港有
限公司
合计 7,743,558,908 58.40% -
注:上述合计比例与分项比例之和略有出入, 系因四舍五入所致。
二、增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增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增持主体名称 中国中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增持计划首次披露日 2025 年 4 月 8 日
增持计划拟实施期间 2025 年 4 月 8 日-2026 年 4 月 8 日
增持总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5,000 万元,不高于人民币
增持计划拟增持金额
增持计划拟增持数量 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
增持计划拟增持比例 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
增持股份实施期间 2025 年 4 月 8 日-2026 年 4 月 8 日
增持股份结果
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
对应方式及数量
累计增持股份金额 50,000,326.99 元(不含佣金税费)
累计增持股份比例
(占总股本)
增持计划完成后增持主
体(及其一致行动人) 7,747,873,208 股
持股数量
增持计划完成后增持主
体(及其一致行动人) 58.44%
持股比例
(二)实际增持数量是否达到增持计划下限 √是 ?否
中国中煤于 2025 年 4 月 8 日至 2026 年 4 月 8 日期间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
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 4,314,300 股 A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约为
期限届满,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完毕。本次增持后,中国中煤直接持有公司
三、律师核查意见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就本次增持事项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
中国中煤作为增持人具备实施本次增持的主体资格;中国中煤于增持期间不
存在违反承诺的情况,本次增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
增持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五)项规定的免于发
出要约申请的规定;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已就本次增持履行了现阶
段所需的信息披露义务,尚需就本次增持的实施结果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四、其他说明
(一)本次增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8
号—一股份变动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中国中煤在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限内未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并
承诺在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三)本次增持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特此公告。
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