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311 证券简称:多利科技 公告编号:2026-012
滁州多利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滁州多利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国泰海通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简称“国泰海通证券”)出具的《关于更换滁州多利汽车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函》。国泰海通证券作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保
荐机构,原指定李懿先生、蔡伟成先生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项目保荐代表人,
负责保荐工作及持续督导工作,持续督导期于 2025 年 12 月 31 日届满,但由于截
至目前,公司募集资金尚未使用完毕,根据相关规定,国泰海通证券对此未尽事
项继续履行持续督导义务。
由于原保荐代表人李懿先生、蔡伟成先生因工作变动,无法继续从事对公司
的持续督导工作。为保证持续督导工作的有序进行,国泰海通证券委派保荐代表
人王慷先生、周宗东先生(简历详见附件)接替李懿先生、蔡伟成先生继续履行
持续督导工作。
本次保荐代表人更换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项目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为
王慷先生和周宗东先生。本次保荐代表人变更不会影响国泰海通证券对公司的持
续督导工作,也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产生影响。
公司董事会对李懿先生、蔡伟成先生在担任公司保荐代表人期间所做的工作
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滁州多利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九日
附件:
王慷先生,保荐代表人,曾负责或参与南京肯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项目、滁州多利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
上市项目、湖北亨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项目、无锡市振
华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项目、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
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项目等。
周宗东先生,保荐代表人,曾负责或参与南京肯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项目、上海锦江航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上市项目、滁州多利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项目、
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项目等。